自閉症學員VS法律
政府在社會福利上是否非常重視?!還是只是當做選舉的一種工具?
昨天陪同家屬至警局處理學員在捷運上“掏鳥”乙事,從上午九點多一直至下午兩點多才與學員返回中心。
一個已三十多歲的自閉症(智障中度)學員,經家長及老師關切下詢問後得知事情原委為:學員因在捷運上突然覺得下體癢,所以就直接拉下拉鍊,將小鳥(生殖器)抓一抓。女乘客看到此景便報警處理。學員便被警察以『公然猥褻罪』辦理。至警察局製作筆錄,再去偵查隊等檢察官判決。最後檢察官判決需等傳票通知後至法院處理此事。
陪同處理過程中,家屬與我談話中多充斥負面想法。因她自己身體不適,老公又患有失智症而忘東忘西、加上自閉症孩子有時情緒不穩…等行為,讓她身心俱疲。關於此事,心中感慨萬千,同時也在思考如果警察、檢察官…等相關人員如果能了解自閉症、心智障礙者,事情應有較圓滿完善之處理。自閉症學員在人際互動上有障礙,易有固執性思考或行為,需要社會大眾更多的了解與接納,讓他們能融入社會。他們純真、善良的天性讓人疼愛,許多自閉症學員甚至有專才呢!像我們這位學員就可以不看歌譜而彈出多首動人歌曲。
究竟,政府在社會福利上是否非常重視?!還是只是當做選舉的一種工具?老人津貼、身障津貼…等消極性的殘補式福利,何時能看見有更積極性的做法?民間機構力量有限,面對身心障礙者雙重老化之問題,我們亦想籌募更適合他們安置之家園。對此,有家長殷切期盼、也有家長面對無能的政府感到憤怒與無奈。(家長說:難道有心智障礙孩子的家長,就該活受罪嗎?)有時身為一個小小的社工員也只能傾聽、陪伴,提供一些合適的、現有的社會資源。對於政府常在為政治而你爭我奪;為教育議題而喧鬧不休,小小社工也很無力與無奈!縱使如此,仍盼肯負責任的有為政府在社會福利推動上越來越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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