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o公民記者/程德昌 臺東/達仁】大武警察分局達仁分駐所,22日下午16時10分許突然跑進8歲女童,大喊「警察叔叔,這個錢交給你」,隨即跑出派出所,藍姓警員急忙把女童叫住。
原來是女童在安朔村內之阿忠商號前拾獲新台幣五百元整,由於老師有教過,撿到錢要交給警察叔叔。因此老師載他交現金給警方;在場員警都稱讚老師教得好。 依照《警察機關受理民眾交存拾得遺失物作業程序》辦理,警方接獲民眾送交拾得物時,會製作收據一式四聯,並於收據第一聯簽章交給拾得人收執,如果無法通知遺失者前往領回,就會進行失物招領公告,6個月期滿後無人認領,就通知拾獲者將拾得物品領回。
大武警察分局說,一般送領的小額現金,失主幾乎都沒報案,最後無人認領,但還是很欣賞、鼓勵小女生拾金不昧精神,直說:「你們好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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