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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看他們在講什麼?而要看他們正在做什麼?

2016/07/1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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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看他們在講什麼?而要看他們正在做什麼?

 

※ 對於土地的持有或是利用過度,甚至於土地的管理失當,主管機關應該對花蓮土地的所有權持有的狀態,是否有違反法律、不當的使用進行清查,不應該坐視這樣的傳聞在地方上造成民眾恐慌。(2015.04.25/蔡英文總統) ※

 

熱愛這塊土地的百姓們請注意,睜大眼睛看這夥立委在做什麼?類此開發案任由民間「講、喬」好了,不用政府相關單位「審查」,試問那還要政府作什麼?任誰都知道,山坡地是比較敏感的土地,自有其較嚴格的審查機制與標準,現在立委竟然連政府機關的審查這一關都要拿掉,若說這當中沒有鬼,有誰相信?

「山坡地若要開發,業者必須提出水土保持計畫書,送交主管機關審查,審查確定不影響水土保持才能施作。」這是既有的把關流程,在有把關、有審查的情況下,都把山坡地搞成這副德性了,何況不用政府審查,那「移山填海」無所不用其極,「國土」將怎麼辦?只要還有一丁點良心血性的國人,你還看得下去嗎?若本修法案被這些所謂的「公會」把持甚至是挾持,民進黨政府之氣數恐怕到此為止了?

試問,這些所謂的「公會」,你們眼中心裡還有這個政府存在嗎?再試問,民進黨政府就這樣赤裸裸的玩起這種「官商」間的「曖昧」遊戲嗎?甚至連「避諱」一下都免了,這就是標榜熱愛這塊土地的民進黨的土地運用政策嗎?不要得了便宜就賣乖,選民眼睛是雪亮的,誠如台北市長柯文哲當選後在執政團隊市政共識營就說:「沒被我發現說謊前,你講什麼我都相信,直到有一天我發現你騙我,你就完了,我再也不用你這個人。」相同的,「被你騙一次是你丟臉,被你騙兩次就是我丟臉。(台塑集團.王文淵)」

選民只會被騙一次,若這一次你民進黨已經用過了,且公然的以「合(修)法」做掩飾,你們就以為老百姓的智慧僅僅這樣而已嗎?請不要錯估形勢,新政府執政迄今,時間雖然很短,選民還不太忍心苛責,但你們的所作所為都一一被銘記,敬請民進黨這些官員及民意代表謹記:「你可於短期內愚弄所有人,你甚至可以永遠愚弄某些人,但你不可能永遠愚弄所有人。(林肯)」去(2015)年7月「環境資訊中心」特約記者廖靜蕙在一篇有關電影《太陽的孩子》的報導時指出,「電影融入台灣社會幾個重要的土地運動,包括港口部落還我土地、溪州搶水、大埔事件,從中看到台灣社會如何粗暴對待土地,將土地視為商品,納入財團私囊,執政者更成了重要推手。誠如導演Leka(勒嘎‧舒米)所言,這是一個在台灣各個角落都有可能會發生的故事,急促而入侵式的觀光,對環境帶來浩劫,有一天你我都可能被迫站出來守護家園。」

當獵人發出有如母鹿般的呼喚聲音,天真且沒見過世面的仔鹿一時失察,就會糊里糊塗的步向陷阱。同胞們,當這些官商扮演起這個獵人角色時,且已經發出這種「免政府審查」的類似母鹿聲音時,我們純潔的山坡就如那頭立即將被殺戮的仔鹿一般,熱愛這塊土地的民眾還能再隱忍嗎?民代袞袞諸公們,你今天的一切作為,選民到時候都會「加倍奉還」!

   ~ 百岳老查  2016.07.15

 

附記:

1.修水保法 山坡地開發開大門?

【2016-07-14 14:54 聯合晚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山坡地若要開發,業者必須提出水土保持計畫書,送交主管機關審查,審查確定不影響水土保持才能施作。立委施義芳、蘇震清等19人卻提案,水土保持計畫書僅讓四大技師公會審查,審查後交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即可,被外界視為為山坡地開發大開方便之門。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水保法14條修正草案。委員會未開始開會,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先向立委致意,施義芳立刻朝陳吉仲大聲開罵,直言「一定要讓修法過」;陳吉仲則表示,主管機關審議水保計畫書,是開發行為中的重要機制,若把主管機關審議權拿掉,會造成重大影響。

根據現行的水保法,業者送出水保計畫後,中央主管機關可委託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及大地工程技師等四大技師公會,以及相關大專院校及學術團體審查,最後審查的結果,還是要交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山坡地開發案、核一廠乾式儲存槽等,都是採取這樣的方式審查。

身兼中華民國及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的施義芳表示,現行水土保持計畫,讓水土保持毫無績效、治理失靈,學會和協會參加評審,不僅增加行政機關工作量,也會獨厚某些專業領域的人,因此提出修法,擬改為僅四大技師公會能審查,希望加速審查流程避免工程延宕,審查後交由主管機關備查即可。

陳吉仲表示,主管機關本就應該負全責把關,這點一定要堅持不能棄守;審查分為行政審查和技術審查,技術審查委外審議,除了四大技師公會外,學界、學會都將以專業技術判斷,不應該免除。且現行法令四大技師公會本就有參與,若單獨僅四大技師公會審查,也該利益迴避。

2.根據,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印發/院總第1470號委員提案第19310號/「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7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載,本案:

提案人:施義芳、蘇震清

連署人:蔡易餘、張宏陸、鄭寶清、洪宗熠、江永昌、許智傑、莊瑞雄、趙天麟、賴瑞隆、周春米、李俊俋、王榮璋、林靜儀、李昆澤、陳賴素美、羅致政、呂孫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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