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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自辦、嚴審公辦」內政部地政司應全面檢討市地重劃法制

2016/07/3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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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公民記者:朱水文

反迫遷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農村陣線、新北市塭仔圳反迫遷連線、桃園市龜山反大湖重劃自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及青年樂生聯盟等民間團體,於2016年07月29日台北NGO會館,內政部地政司召開「檢討市地重劃之相關規範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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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廢除自辦、嚴審公辦」並呼籲主管機關提出全面修法時程、建立民間參與修法平台,保障各地重劃受害者之居住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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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迫遷連線執行委員田奇峯指出,全國至今已辦理市地重劃15,977餘公頃(含公辦13,030公頃、自辦2,948公頃),仍有至少2,196公頂正在辦理中,影響面積更甚近年飽受批評的區段徵收,但手段粗糙更有過之而無不及,包括資訊與審議不透明、欠缺民眾參與機制、異議門檻過高且救濟不易、毫無安置計畫等,導致人們往往被迫遷離。更嚴重的是,如此攸關人民權利的施政工具之法源,竟是僅有「法規命令」位階之「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與「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範位階過低,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虞。然而身為重劃中央主管機關的地政司,亦未曾詳實統計檢討市地重劃對於人民居住權之衝擊。

台灣農村陣線、政大地政系徐世榮教授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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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項的「市地重劃計畫書」之形成程序,長期以來全然壟斷在政府及有權勢者的手上。而依照〈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八條,甚至七人以上即可發起成立籌備會。再者,我國市地重劃僅著重於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幾乎完全忽視他項權利人的權益保障。若我們期待一套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居住權精神的市地重劃法制,需要對現有法規大刀闊斧有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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塭仔圳反迫遷連線代表呂冠勳指出,位於新莊、泰山地區的溫仔圳重劃案面積高達四百公頃,周遭地區空屋率居高不下,尚未核定的都市計畫卻要透過重劃再創造大面積住商區建地,欲將現有的數千廠家創除、亦將造成許多住戶流離失所。該案也凸顯在既有都市計畫合理性、公益性存疑的前提下,公辦重劃應被制度性地嚴審。本週報載新北市府下月將重送市地重劃計畫書予內政部預先審查,在爭議未解下再度闖關,因此亦呼籲內政部地政司不應放水通過溫仔圳案,亦應通案嚴審公辦市地重劃,保障人民居住權與工作權。

龜山反大湖重劃自救會代表林子勤則痛陳,現行自辦重劃美其名促進土地合理分配,實際上卻只考慮土地所有權人而非真正在地的居民。大湖自辦重劃開辦了20多年,雖由土地所有權人發起,卻能將周圍國有地納入重劃但國有地上跟國家申請承租幾十年的居民卻毫無發言權,遑論安置措施。政府不應只是消極的調高重劃案通過門檻,更應該著手解決目前已經開辦的重劃所遇到的居住權侵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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