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不當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那裡有壓迫,那裡就有反抗
反對不當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那裡有壓迫,那裡就有反抗
※ 入山就是自己要對自己負責,而不是他人、國家要對你負責 ※
登山人的基本態度是:
支持「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絕對反對「只管理、不開放」的官僚與政策!
反對「使用者付費」,但絕對支持「不當使用者付費」,亦即該支付的一個都跑不掉、一毛錢都跑不掉!
就這麼簡單,任何想偏離這個軸線的政策、管理或條例,都將為山友所唾棄,都不為山友所遵循。官方既不能明修棧道,還嚴格管制山友不可暗渡陳倉;官方動則祭出管制、裁罰這「三十六策」,企圖封死山友去路,山友有這麼簡單嗎?還是將計就計「走為上策」,這不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另一次說明嗎?諷刺!
因為要預防,所以要管理;因為要管理,所以要嚇阻;因為要嚇阻,所以要處罰;因為要處罰,所以定罰則;因為定罰則,所以要有條例!這是一套官員及民代自詡為高明且先進的邏輯,旨在「維護人民生命安全」!誰不愛惜自己生命(當然有極少數的「特例」)?那個官員或民代會比各個登山當事人更愛惜他自己的生命?但你的管理與我愛惜自我生命是兩回事?你所強加的「預防管理」,對人民「行的自由」有嚴重的限縮?因此,對於已有幾個縣市擬訂出所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凡是喜好登山者對其很難「沒有意見」?故提出些許個人看法就教於:政府單位、救難單位、登山社團及眾多山友們。
1.只要進入轄區內的「一般管制及特殊管制」之山域,就得申請?一般與特殊又是指什麼?誰來訂定?標準為何?管制區愛怎麼畫就怎麼畫嗎?
2.只要進入山域,不管你要、你在做什麼,就得接受這「條例」的管制?什麼又叫「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就是有你們這些腦袋,所以台灣就只是個「地區」而已!這是「題外話」!
3.禁止進入未開放之山域步道及自行開闢路徑?這條到底在講什麼?台灣哪裡是「未開放山域」?山中諸多景點或路線,那個不是原住民及登山前輩費盡「洪荒之力」,所「自行開闢」,你政府做了什麼?你的不行與無能,老百姓不能認同,你不行、你不能,而山友行、山友能,所以山友自己來,難道你政府也說、還說不行嗎?這又是個什麼樣的政府?要把全民的能力拉低嗎?
4.你要我們進入你所謂的山域,就得攜帶具定位功能之器材及可供緊急聯絡之通信設備。這你也管得太多、太離譜了吧?連我出外旅行要帶什麼,你都要管,這像話嗎?如果這些高檔貨你買不起,那你最好打消入山的念頭!
5.誰說進入山域一定要有領隊?登山路線難易度又是指什麼?誰來訂又依據什麼標準訂「難易度」?要山友入山就得辦保險,那先把登山保險制度搞定、把保山險的一些條框撤掉,有誰入山會不想保的?
6.請不要把登山領隊看成神,或用神的標準來要求登山領隊資格?如果登山領隊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且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者,他會來當登山領隊嗎?試問,以現在的台灣岳界,有幾個人夠這種資格的?請直接宣判登山運動「死刑」,不是什麼事都沒有了嗎?還需要這麼多條的「自治條例」嗎?
7.已進入山域多日之登山隊伍,若遇颱風警報時「應即通知於特殊管制山域之登山客撤離」,若因故無法及時撤離者「山域業務主管機關逕行舉發」且裁處、裁罰,這就是標準的閉門造車。試問,有狀況時哪人不想盡早撤離?撤不出或撤比不撤更危險時,那個領隊會白癡到「拼命」撤離?你在後面又加了這個「因即時下撤顯有危險虞者不在此限」的尾巴,那誰來認定「顯有危險虞者」?荒謬!
8.不光登山這一項,很多活動如水上、空中等活動,都難免發生一些意外事故,若因而衍生出一些搜救費用豈能用一句「使用者付費」這麼簡單、這麼不用大腦、這麼一味的要被救者支付,這當中太多複雜因素糾雜,除非該被搜救者之「不當」行為至為明確,否則,討錢的官司還有得打哩!(若被搜救者已死亡,不用支付;被救出還活著,就得付錢。這又是啥道理?)
9.若你的登山活動一切合乎「規定」,其「搜救所需費用由保險給付」。如果一切的登山活動都能依「規定」,理當不會再發生「搜救」這碼事?因為你這個規定不但不會出事,甚至會出事者都可事先「預防」掉,這才叫「天縱英明」!偉大!
物不平則鳴。我為岳界這些山友們鳴不平,因為他們到處碰到管制、到處遇到封山,單純的登山活動受到公部門極大的干擾!牢騷儘管滿腹,就是希望地方政府或立院在處理「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時,能更謹慎一些、能更周延一些!正是因為現已曝光的這些管理條例,「處罰是真、管理是假;限縮登山活動是真、安全預防是假」。因此,諸多山友發動的反對不合理的管制及罰則,這一「登山者宣言」,百岳老查百分之百支持,正如當年我們在「反封山抗爭」一樣的沈重、沈痛心情!業障!
自己的登山活動自己救、自己管,對於山林管制單位的不作為或爛作為,完全無法接受,山友應該來個「不服從運動」或「不合作運動」(正如當年印度的甘地呼籲用非暴力的不合作手段,來抵制英國的統治,癱瘓外來政權),這運動,雖有可能踩到紅線或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但卻是出於對「社會良知及正義」的關注,及對公眾利益的爭取所做的一種「不得已」的反應,也是喚醒眾多沈默山友的一種非常手段。「一個拒絕進步的政府,勢必成為社會及人民最大的負擔。」還要忍耐多久?還要沉默多久?愛山的朋友們,動起來,把「山」及「登山」從不登山的官員手中搶回來!
~ 百岳老查 2016.08.15.
附記:
1.此張照片是在2008年年底,由領隊張季參,嚮導:高銘正、徐志鑫、百岳老查的雪山風雪行。若以現在的管制方式,規定你得帶什麼什麼裝備、得有什麼什麼雪訓證照、領隊嚮導還得會「十八般武藝」,而且還不見得讓你上去!
2.在這個與山林等公部門或民意代表等擬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角力過程中,山友們的服從或沈默就等於支持該條例版本。這個關頭影響深遠,登山的朋友,此時你最不該保持沈默。正如男女在談戀愛關鍵時刻時,應該有勇氣,讓對方了解你的心意,不要把話藏在心裡頭!如果你珍惜,你更應該勇敢的把想說的話完整的表達出來!山友們,在爭取權益時絕對要大聲表達出來,讓對方知道你的心意,讓對方知道他的詮釋是錯誤的;不要把話、把意見藏在心裡,不要用沈默來盼望對方的「明白」。有時候,沈默讓他越走越遠?越走越偏?
百岳老查以前在反封山抗爭過程中,曾經以一首<莫等待>的軍歌與大家共勉:「莫等待!莫依賴!勝利絕不會天上掉下來!
莫等待!莫依賴!敵人絕不會自己垮台!
靠天吃飯會餓死,靠人打仗會失敗,
我們不能再做夢,我們不能再發呆!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自己的道路自己開!
幹幹幹,快快快,大家一齊來,快拿出力量幹起來!」
岳界的事,岳界自己都不關心,誰來關心呢?山友們,「莫等待」吧! ~ 百岳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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