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總統善意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範圍應以sbalay和解協商方式劃設
公民記者:朱水文
泰雅爾族民族議會暨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等團體2016年08月23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
1.立即撤回並重新修訂「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
2.在尊重原住民族主體地位的前提下,以「協商認定」為原則,全面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劃設與公告。
3.以「對等協商」方式,加速推動與原住民族土地與傳統領域相關的政策與立法進程,以落實真正的轉型正義。
蔡英文總統在8月1日對原住民族的道歉,原本是台灣社會邁向和解共生的開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8月5日預告的「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不但矮化原住民族土地主體地位,讓台灣的轉型正義無法實現!以行政裁量片面審查決定取代協商認定,不僅無法落實原住民族土地空間的轉型正義,同時複製了侵佔者決定被侵佔者土地範圍的不合理現象,也背離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
原住民族委員會所預告的「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有五大缺失:
1.由圈佔者決定原住民族傳統土地範圍
草案第8條賦予各級地方政府審查權,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權,形成國家以現行行政區劃剝奪、圈佔原住民族傳統土地,卻又由圈佔者審查決定其範圍的不合理現象。
2.原住民族傳統土地整體性被切割
整部法案以單一部落為調查劃設對象,原住民族、部落及跨部落社群空間及社會的整體性被切割,原住民族內部範圍間共識約定被行政裁量取代。
3.原住民族與政府協商土地的平等地位被剝奪
草案第2條將縣、市地方政府列為地方主管機關,鄉級行政單位為執行機關,第5條讓部落成為被執行機關主導的調查參與者,讓被行政區劃圈佔、取代的原住民族土地空間主體地位徹底消失,被割裂為一個個單一部落,成為圈佔取代者所裁量決定的下屬對象。
4.合理他圈估的歷史不正義
草案第6、7、8條規定劃設調查之項目內容、計畫發起及程序,並以鄉級行政單位主導執行,縣市地方政府審查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土地管理相關機關裁量決定,自始至終,部落被操控用來背書,合理他國家行政區劃圈佔、取代原住民族土地空間,不平等空間支配關係。
5.削弱原住民族自主自治能力
透過劃設作業程序,再生產甚至強他既存空間支配權力與關條,原住民族自主自治的主體地位,組織運作能力,再次被削弱。
「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圓土地劃設辦法草案」如獲通過,等於讓長期以來「鳩佔鵲巢」的歷史不正義合法化,將原住民族部落推人永遠無法在自己的土地上安身立命的深淵中。
泰雅族歷來依傳統規範約定,區分各流域群及各個部落傳統領域範園,為族內事務,應依族內共識加以認定。與其他原住民族之間的界線反共同享有的範園,亦應尊重與各該族歷來的約定為基礎,依族群間共識加以認定。不宜由外來治理劃設之行政區域,中央及地方政府觀點立場來主導劃設,復若切割傳統領域系統性空間關條為單一部落範園,由外來觀點立場介入,易引發部落間糾紛。
泰雅族傳統領域土地從大清帝國末期起,遭受外來政權武力侵略,範圍遭大幅侵佔縮減,形成今日位於山地及平地行政區分佈範園,然而,從未放棄遭侵佔剝奪的祖傳土地,例如Bngciq(大豹)社群土地,於1947年向政府陳請歸還。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之劃設,為國家社會與原住民族之間極佳對話尋求sbalay和解的機會,應請安排政府代表與原住民族代表協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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