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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觀念與利益 台灣體育才有重生之日

2016/08/2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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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解放觀念與利益 台灣體育才有重生之日

 

※ 歷史的審判會到,良知才是我們唯一該遵從的,而非命令與法律。(柳林瑋) ※

 

請民進黨政府開個體育界的「國是會議」,好好將體育界的毒瘤割掉,好好把溫暖的陽光洞照進這幽暗潮濕發霉的各單項協會,體育署如果只會做轉包的工作,那就裁掉吧!枝枝節節的批判已經很多,教育部你還在發什麼呆?一副事不關己的樣態?執政已百日了,績效普遍不佳,一則動作太慢太小,二則官僚因循苟且心態絲毫未因政黨輪替而改善,三則抓錯無方,任由錯誤蔓延發酵。

凡此種種有前朝留下之共業,有新政府處置不當而引伸新問題甚至惡化原問題之處?雖新舊政府皆有責任,均該譴責,但現今執政政府應義無反顧的承擔起所有責任,劍及履及去改變、改革、改善,不然「換政府」做什麼?不能舊朝撈完新朝撈?不能舊朝因混吃等死而死,你新朝也在朝這條死路而行?不是人民對你新政府太苛刻,而是你新政府績效太不彰?雖有說才執政百日,對其交出「績效」之要求,似乎有點「太超過」?但台灣站在國際競爭激烈的天平上,政府施政無法契合、或掌握、或即時取得競爭先機,改革起來有氣無力、檢討錯誤則遮遮掩掩、用人則離離落落!總之,這百日來給百姓觀感實在太不佳?(今天《蘋果日報》公布最新民調,民眾對蔡英文的表現有5成不滿意、4成3滿意,對行政院長林全的不滿意度則高達5成3。這還不能蔡政府一點警惕嗎?)

如果是單純的「平庸」也就認了,只是平庸中有「邪惡」,那才叫人無法任受,一樣的事情其執法(行)標準卻不一,執政團隊內部不知或不想檢討改正,那就等待百姓用選票來「糾正」吧!

據悉,早在1952年,毛澤東就提出「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的看法,不僅提示了體育的目的與本質功能外,同時也成為中共政權體育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而毛澤東在1971年所運籌帷幄的「小球轉動地球」,這就是震驚世界的「乒乓外交」,說穿了,拼國際體育除了可帶動國內運動風氣外,同時有正是「拼外交」的一環!前中共領導江澤民在1996年時就期許其國家體育代表團說:「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對促進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有重要作用。」我們民主國家雖不特別聳動的強調什麼「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但是提倡全民體育活動卻是「健康」這個國家的最基礎工程,政府豈能、豈可輕忽或卸責!

很欣賞年輕人在網路上的這段話:「我們不是蘑菇,不要養在暗室不見天日,時時被灌糞,等著被出賣。」敬請政府毫不保留的將蒙蓋在台灣體壇的厚「糞蓋」打開,讓各界的力量一塊進來檢視,進而開出處方,如此才有治癒、重生的可能,否則一切都是唬弄、都是敷衍、都是白搭、都是裝肖也!

  ~ 百岳老查  2016.08.26

 

附錄:協會獨佔資源 運動欠缺支援

里約奧運已經落幕,台灣代表隊最後取得一金二銅的成績。然而在過程中,最讓台灣人關心的事情,竟然是謝淑薇、戴資穎兩位選手與網球協會、羽球協會的爭議。國人長久以來對於協會所扮演的功能並不清楚,透過這次奧運,意外的讓許多人開始檢討協會與運動選手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協會屬於利益團體的一種,所以關於這部分,還是要從過去黨國體制與利益團體的共生結構來分析。

政治學中關於利益團體與國家間的關係,根據德國學者史密特(K. Schimitter)的分類,可以分為國家統合主義、社會統合主義與多元主義三種。國家統合主義發生在極權或威權國家中,例如納粹時期的德國。利益團體是國家所成立,附隨於國家之下,資源也是由國家指定分配,而且只會有單一的層級組織與國家發生連結,其他的類似組織都不能成立。
社會統合主義可能會發生在部分的資本主義國家中,例如法國。國家擔任仲裁者的角色,將資源以協商的方式讓利益團體雨露均霑。最後一種是多元主義,例如美國。利益團體可以自由成立,國家基本上不介入利益團體的資源分配,而是由不同的利益團體自行競爭。
我國從戒嚴時期開始,就嚴格管控所有的利益團體,並且由國家分配預算與資源、指定這些團體的領導人,是以這些協會過去的歷史就是一部黨國共生史,國家賦予這些團體特權,而且不讓其他團體成立或代表這個領域。不只是體育界如此,包括各種職業工會或是公會都相同。在解嚴前,這樣的體制沒有人敢挑戰,而且透過指定領導人、法律規範與預算程序,牢牢的讓這些組織附隨於黨國體制之下,黨國再透過這些組織吸附支持者。
因為如此,各種運動協會才得以成為單一國家認可的組織。這些協會表面上是自主成立的人民團體,但是運動員、教練卻無法掌握協會的走向與運作,而是由所謂的大老擔任理事、理事長,進而瓜分國家給予的預算,並且藉由「唯一代表」的運動協會名義,對外吸收廠商贊助經費,分配給決策者喜好的對象。
此外,協會還可以掌握選手的報名國際賽事權力,決定是否讓選手取得比賽的機會。在金錢與權力的雙重壓迫下,選手反抗的能力幾乎是零,只能任由協會主導運動生涯。
如果要改變這樣的現象,不是只有靠幾個運動員的抗議就可以的。當事過境遷,如果沒有進一步的作為,台灣人很快就會淡忘這一切,而協會仍然繼續掌握選手們的補助金額與生殺大權。

目前已經有民眾發起「台灣體育協會」等組織成立,希望能夠吸引真正的運動員與教練參加運作,並且將來可以成為國際運動協會的一份子,而不是由過去的這些協會擁有專屬的權力。這應該是良性的改革方向,然而還需要國家的配合,至少將來在預算分配上,不能再獨厚這些運動協會,否則對於新成立的團體來說,這種國家與利益團體的關係,仍然充滿統合主義的陰影。
這次奧運帶給台灣人的驚喜不多,沒棒球代表隊、跆拳道獎牌也落空,然而運動協會的改革是一項開始,如果要用「為國爭光」這種民族主義的字眼來要求運動員,那麼我們就須正視這些人在協會壓迫下的困境,並且認真的考慮多元主義的利益團體運作模式,如果承襲過去黨國體制的補助模式,對於運動員的生涯來說,只會是一場持續的噩夢。【2016.08.26.蘋果日報】 (呂秋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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