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在山上沒有就地避難這四個字 好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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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在山上沒有就地避難這四個字 好威啊!

 

※ 那時後,只剩下勇氣;如果你的勇氣拒絕你,就重新超越你的勇氣。 ※

 

颱風天該不該在山上?

颱風天能不能在山上?

颱風天,在山上的,叫你下山你就得下山?

颱風天,在山下的,叫你上山你要不要、可不可上山?

就經驗法則言,颱風天似不宜在山上,更不可以入山!這是常識也是現今規定!舉凡任何人都得遵守,因此,颱風天不可以登山!舉凡颱風天發生山難,任何人含救難人員均不可上山救援!如果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應變中心必須馬上因應,指揮官是該大膽地做出「視天候情況允許再行入山救援」的指令。因此,颱風天發生山難,那你就只能怨「天」且自求多福了!因為救災人員也是人,他們冒風雨入山絕對比你困在山區還危險許多!

海上颱風警報一發布,幾乎同時管制各山域海域等相關活動,非經特別允許,禁止人民進入該山區海域等警戒區範圍內且得命令該區域內之民眾離去。這是法令規定,因為這個法令你非得遵守不可,因為觸犯這個規定是件大事,也可能會釀成嚴重的大事?所以山友要遵守!因為這種天氣,運氣不會站在你這一邊,民氣更不會站在你這邊,一旦出事,你想不成「路邊尿桶」都不可能!

「災害防救法」第31條規定,於災害發生時,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災害應變之必要範圍內,得畫定一定區域範圍,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若有山友白目到要去挑戰這個規定,那你顯然已經違反了這個條文規定。這法的第39條就可以處罰你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又如果這時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下令冒風雨入山救援,那你也得準備大把銀鈔來支應相關開銷,因「災害搜救費用請求支付辦法」說你被救援者要支付包括政府部門所需的加班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徵調民間勞務所需支出,以及租用搜救犬、救災器具、車輛、船舶、航空器等裝備的費用。聰明的登山客,仔細盤算一下,颱風天,最要看管好你那雙蠢動的腳加上你那顆蠢動上山的心,千萬不要上山去「闖禍」!

看看2012年6月,先後有谷超、泰利雙颱影響,內政部緊急「勸退(威脅)」原來預計在該時間要登山的4千多人,最後有3千多人被勸退,另1千多人登山後也陸續被通知下山,最後「幾乎」沒有人敢「反抗」!據悉,該次仍有百多位已在山上的登山客想「就地避難」,但內政部李鴻源部長明確指出「沒有就地避難這四個字」,並說「再不下來,當然不可能不救,但救下來要究責。」李鴻源指出,山上不安全,要求民眾盡速下山,不要浪費救災資源,並表示,颱風登陸風雨變大,正是救難人員勤務最忙之時,登山客明明可以提早兩天下山卻不下山,不僅增加社會成本,也讓救難人員還要再涉險救人。山友們還是「乖乖的」被「曉以大義」,兩步當一步用,「拼命」的下山。這次太經典了!

其實,諸多登山人在登山期間遇到颱風及風雪天氣,能有效因應的經驗是有的,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雖然不能說百分百的安全,但在野地紮營要度過幾天惡劣天候應該沒太大問題(很多資深領隊嚮導對該趟縱走路線之情況瞭若指掌,判斷當時天候情況而選擇前進或後退至適切之避難處所,包括防風、防水、防落石、防土石、防倒樹,以及維護人員與裝備安全等應不致太難)?若強行撤出,危險反而大增,類似「沒有就地避難這四個字」,真不知如何以對?官大學問真的很大,令登山客佩服(頭痛)不已!

                            ~ 百岳老查  2016.09.16.

 

附記: 2015年上映的《聖母峰》(Everest)電影,是以1996年在攀登聖母峰時所發生的山難為故事藍本,該次山難總共奪走了8條人命。該片係根據參與「冒險顧問」(Adventure Consultants)登頂隊裡的倖存者—「戶外」雜誌(Outdoor Magazine)記者喬恩克拉克(Jon Krakauer)所著《聖母峰之死》(Into Thin Air)為藍本而拍攝。本「惡劣天候身處高山意象圖」是「冒險顧問」登山隊在當趟下山時所遭遇的「雪盲」現象。(圖片來源:健行筆記網站http://tw.hiking.biji.co/index.php?q=news&act=info&id=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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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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