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似與登山健行無涉 嘆體育署的態度太消極

2016/10/17 07:51
1,459次瀏覽 ・ 34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照片

似與登山健行無涉  嘆體育署的態度太消極

 

※ 山徑之蹊間,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孟子.盡心下》 ※

 

    日前,百岳老查向小英總統陳情有關封山與不當登山自治管理條例等事宜時,後轉由內政部統一答覆,惟業務相關單位缺了體育署,百岳老查又向內政部反應,陳情案宜加會體育署。體育署終有回函(全文如附記),只是又大大失望一次,再次證明公部門的「官僚氣息」有多嚴重!百岳老查又要向體育署「大哉問」及發牢騷一下:

1.體育署說他們只管活(運)動(應該是專業的特定活動),至於該運動場域則不管或不能管,且要依該場域主管機關的法令為依歸。

2.體育署說他們對登高山活動只管專業人員「能力檢定授證」上的「審核」。說穿了體育署只管登山嚮導證的審核(辦理),而實際執行「登山嚮導員授證」的業務卻發包給民間社團去辦理,等該民間社團將該年度檢定合格之名冊送到體育署蓋鋼印,這就是體育署對登山這項運動的唯一業務嗎?就此而已嗎?

    登山健行是不是國民體育的一環、是不是全民運動的一環?而這兩項不就是體育署的業務嗎?百岳老查在公部門待過,對這種「辦公(非辦事)」態度絕對無法忍受,因此就早早掛冠離開,畢竟「道不同不相為伍」。百岳老查在之前的陳情函中即點出:

1.行政院體委會在民國88年6月還出了一本《安全登山手冊》,當時的主委是趙麗雲女士。登山怎會跟體育署無關呢?登山嚮導之訓練與考試不都是體育署的業務嗎?(不然怎會如此煞有其事地編印手冊,期能降低山難發生)

2.「登山健行」就是體育署「全民運動組」的明訂業務。<國民體育法>第11、第12條都有跟登山相關的規定,如「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這都明訂是教育部體育署的業務。今天登山健行運動就快被其他「非專業」單位加少數「非專業」的地方政府,給搞得快送進「加護病房」了,遺憾至極該負責業管單位竟然任人「糟蹋」到這種地步還不吭聲!

    當年體委會在趙麗雲擔任主委期間,把登山活動當「一回事」在推廣,而現在劃歸教育部體育署後卻把登山當成一項「業務」在敷衍,難怪登山運動已快被一些公部門的不作為或濫作為給搞死了!當初體委會趙主委和中華山協黃理事長共同簽署一份台灣「山岳宣言」,其中第五條明列:「登山是舉世公認的最佳保健與淨化心靈活動。保護自然環境生態,提升登山技術安全,達致零山難目標,更是樂山仁者的使命與天職。」這可看出,體委會(署)對登山健行的期許與責任!只可惜,現在的體育署「一推二五六(以前的法官叫「推事」,常被戲謔為「一推了事」,現在的體育署為何還很用力在推事?)」,似乎對送進加護病房的登山「命脈」無感?無視?現任體育署何署長與當年體委會趙主委對山的態度與承擔,可說相差十萬八千里!如果按照上述體育署的回覆意見,那當年趙主委期間對登山運動之推廣與對登山安全之教育宣導,是不是「太超過」?或太管「閒事」了?體育署這個回音,聽在我們登山者的耳裡,簡直就是個「垮掉的政府」的殘喘聲?

    體育署成立後,即以「健康國民、卓越競技、活力臺灣」作為體育運動政策發展願景。其主要職掌之一:辦理全國體育業務,其中「全民運動」就是一個要項。該署105年度預算員額125人,預算近73億元,年度施政目標之一:提升規律運動人口,養成國人運動習慣,提高民眾生活品質:「打造運動島計畫」以建立國民運動氛圍,提升國人運動習慣,為全民運動推展立下穩固根基。這個「作文」寫得多漂亮?但從預算書中看不出有推廣登山健行運動的任何訊息?難怪「登山健行」在體育署業務內,除了委外辦理嚮導認證之外,似乎看不出其著力痕跡?讓我們很不懂的是,為何體育署編了總經費19億5千萬元(分幾年編足,102-104年度已編列執行了10億4890餘萬元,而105年再編3億)補助地方政府蓋自行車道,這筆經費如果補助蓋山屋約可蓋390座山屋(百岳老查按:如果以2000年9月,民間捐蓋的奇萊山「成功山屋」是500萬元為例來計算),試問體育署何曾補助過一分一毫來蓋「避難山屋」嗎?

    給體育署「全民運動組」一個建議,趕快且偷偷的將「登山健行」這項「業務」刪掉,以絕「後患」!2016年「登山嚮導學科檢定科目」裡就明示,在學科方面有:山域環境知識、計畫/行政/隊伍管理、山野裝備器材、山野活動技能、山區緊急應變;在術科方面有:裝備器材使用、山野技能與困難地形渡過、山區緊急應變。這些處山域中應該具備的「能力」不就是體育署該管、該做的事嗎?怎麼會兩手一攤,一副無所事事的樣子?公僕啊,這樣幹是不行的!是不是有人該捲鋪蓋了?

    《孟子.離婁上》有篇敘述得失天下的言論,譯成白話大意是:「桀和紂失去了天下,是因為失去了人民;失去人民,是由於失去了民心。得天下有辦法:便是要得到人民,方能得到天下;得人民亦有辦法:便是要贏得民心,方能得到人民;想得民心也有辦法:給予他們想要的並聚集起來,對於他們討厭的不要給予,如此而已。」接著孟子再引用《詩經》上的話來強調:「這些諸侯的作為,怎麼會有好結果呢?那麼君臣只有相與陷溺於亂亡而已。」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今日管山的公部門長官就像古時的諸侯、臣子一樣,歷史的法則過往是很殘酷的,選票也是無情的,政府更迭與重視民意與否是息息相關的,支配權力可以名聞利達,但也容易造成因循苟且的腐敗。簡單的說,就是「民之所欲,常在我心」,蔡英文政府豈容輕忽?!

    秤鉈雖小壓千斤。管山的官僚這秤鉈雖小(國家公園管理處長約11職等),但對登山客來說卻是「千斤重擔壓肩頭」,沉重無比!政府如山,人民如水,山不能無信而立,水不能無聲音而流。顧此耿耿管山韁鎖在,仰視浮雲白戲青峰,悠悠山客嘆封山,還我自在山河待何時?

                                         ~ 百岳老查  2016.10.17.

 

附 記:

1.本照片係民國88年6月由體委會所編印發行的「登山安全手冊」封面。撫今思昔,雲迷山頂,霧罩林梢,滿山哀愁,一心嗟嘆!正如當年大鬧天宮的齊天大聖,少數登山客只因犯了「浪費社會資源」之「罪」?就得被管山的佛爺將所有登山客壓在五行山下(封山及不當的登山自治管理條例等),唯恐山客爆走黑山,佛爺還在山前貼著一寫有「唵嘛呢叭咪吽」(罰則)六字告示,山客想翻身都難,更可惡的是三不五時就唸起他那管制的「定心真言」(又名緊箍咒),讓山客們頭上自由山行的金箍緊縮,頭痛欲裂。可惡至極!

2.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一○五至一○八年國家公園可量化價值分析,未來四年在遊憩經濟、碳吸存、濕地與珊瑚保育經濟價值、降低天然災損、涵養水源等,經濟價值可超過六千六百三十億元。既然有這麼高的「經濟價值」,為何政府各相關部會不對國家公園有所投資呢?光一個體育署在平地補助蓋自行車道就花十九億五千萬元,實在不懂政府施政投資邏輯?

3.體育署對日前的陳情函回應內容

0先生您好:

您105年9月28日致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電子郵件,經轉交由本署辦理。您關心封山管制等問題,依部會權責分工,仍須以場地(域)主管機關之法令為依歸,本署對戶外登爬高山活動場地(域)無直接管轄權,本署職掌在於專業人員所需資格能力檢定授證方面予以審認,或結合山域相關運動專業團體,強化登山專業人才,以助於推展登山活動安全。感謝您對山域活動的關心!敬祝您  健康愉快!    教育部體育署      敬啟2016.10.14.19:27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