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集遊法 批評聲浪大
新版集遊法 批評聲浪大
國民黨將強勢表決?
行政院提出的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即將進入立法院二、三讀程序,然而朝野政黨不但缺乏協商共識,民間輿論也不斷湧現批評聲浪。新版集遊法本預定於上週二(4/28) 進行處理,但因爭議而延後至5/5日再議,今日(5/5)上午8時起,立法院外開始聚集抗議民眾,數十位野草莓運動參與者也集合在群賢樓外宣揚訴求,民進黨立院黨團宣稱不惜全面抗爭,至目前為止國民黨立院黨團仍採按兵不動,並希望立法院長王金平繼續召開朝野協商。
輿論批評聲浪大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於27日公開表示:「5人小組希望集遊法可以趕快通過,主要原因是協商期已經過了,馬總統的政見也希望可以落實。而集遊法的內容也已經按社會大眾的期待改為報備制,在其他的規範方面也已經放寬,以目前新的版本,從全世界來看都是非常合理的規範。」(中央廣播電台)
行政院版本集遊法是否合理?輿論卻有許多不同聲音。民間團體反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於5/4日至法務部的抗議行動中指出,行政院版的集遊法只是「擦脂抹粉的集遊惡法」,它並不符合立院剛通過的兩國際人權公約中「和平集會不得限制」的精神。今日(5/5)中國時報社論【集遊法不應永遠只為執政黨服務】則表示,「集會遊行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修正草案的規定的確限縮了弱勢社運團體的集會遊行空間」,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亦於聯合報上投書呼籲,「協商版」是雙輸格局,「立法院切不可將目前的協商版硬行表決通過」。野草莓運動參與者今日也表示,當初野草莓運動於廣場靜坐期間期待的是朱鳳芝立委的集遊法版本,然而行政院版的集遊法卻是越修越倒退。
警察權力擴很大 弱勢團體仍不利
行政院版的集遊法引發的爭議主要集中在下列幾點:1、精神並非尊重人民自主的自願報備制:新法雖字面上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但規定「警察分局」認定「未報備、報備不實處5萬以下罰鍰」(第27條);2、以行政罰鍰取代特別刑罰,仍不利於經濟弱勢的人民團體,如「命令解散而不解散,罰五到十五萬元罰鍰,還可連續處罰至解散為止」(第24條);3、授權警察更大的裁量權,雖然取消50-300公尺的「禁制區」,但卻改成警察可以無上限地劃定「安全距離」(第6條),此外警方還可以於「必要時得劃設管制線限制人車活動,逾越前項管制線者,得強制排除、驅離」(第14條) ,這些新增加的權力,是否可能再發生如陳雲林來台期間的濫權情形,都是引發民間團體疑慮之處。
年輕人將繼續行動 關心集遊法修法過程
野草莓參與學生表示,雖然反對集遊惡法的過程如同漫長而艱辛的「壕溝戰」,但由於政府仍舊缺乏聆聽人民意見的誠意,因此即便力量微弱,學生還是會以「公民不服從」的精神堅持下去。目前台北的野草莓行動團隊仍然計劃透過舉辦活動來捲動更多的年輕人起身關心公共事務,全島各地的學運幹部也積極展開連繫,如果行政院版的集遊法不幸被強勢通過,學生便會再度走上街頭來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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