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博人的一天(四)
在往桃園的火車上,我從書包內拿出小說來打發這段空檔時間,才發現這是從年初不定期去看圖博人以來,在火車上看的第四本小說,在寫中國大陸文革時代,一個逃荒女人成為公社男子的「公產」;上兩本是所謂的「馬華文學」,故事在馬來西亞和台灣間展開;最早是一本大部頭的台語小說,描寫幾百年來,平埔族遷徒的歷史。我心中閃過一個念頭:圖博人有他們自己的小說嗎?一定有,我得找時間查查看!
大廳裡電視機前,五六個人坐在地上,電視雖然開著,沒有人在看,大家邊吃著白煮蛋,聊得似乎蠻開心。我問說其他人在頂樓嗎?TENZIN搖搖頭,我再環視一遍,這裡大概只剩眼前這幾個人,而後來我才瞭解為什麼?
我知道這幾天有很好的好消息,卻不知道同時也有很壞的壞消息。
TENZIN從皮夾裡拿出幾張表格給我看,他們九個持印度IC的,週一到移民署繳交「逾期停留」罰款,我看到單子上有個數字「1850」,忍不住笑了出來...,我趕緊跟他們道歉,因為很難想像這樣的逾期天數。接著我們算起1850天大概是幾年?5年!有人用手機的計算功能算出來,我問TENZIN怎會才只5年?剛開始,他會在簽證到期前,到國外去一趟,再重新申請進來,幾次過後愈來愈覺沒有希望,加上負擔不起費用,就乾脆放著不理了。SONAM也在──我帶去醫院看急診的女孩──坐在對面微笑地看著我們,我跟她要她的單子來看,上頭寫著一千七百多天。
九個人一人需繳一萬元罰款,再加上一千元的領證手續費,原本在當天就可以拿到「永久居留證」,卻因為幾個人的戶籍在不同縣市,手續一時無法完成,只好再多等十天。對此,TENZIN表示無所謂,那麼長的時間都在等了,不差這幾天!
老實說,事情如此的演變真是令所有人料想不到。一開始,大家認為持印度IC的人最保險,因為這是印度政府發的官方文件,證明持證者確實是「西藏人」,不似一些持假護照進入台灣的人,無法提出有力的身份證明。但有段時間,卻又傳說因為是印度正式的官方文件,具印度居留權,所以會被遣送回印度。後來確 定持印度IC的也會發給居留證,但意料之外竟然九個人現在要先發證。難怪TENZIN說他要跟朋友借錢繳罰款時,朋友說若有困難就直接講,不要扯個理由來騙他,直到朋友看到罰單,才相信是真的也著實嚇一大跳。
我問TENZIN現在心情如何?他說:不知道,沒什麼感覺了。也許他的心情我能稍稍理解,就像多年前當兵,每天盼著唸著就是還有幾天退伍?等到真的要退伍的前幾天,卻是沒有絲毫的興奮感。不過,畢竟當兵跟他的情況不能相提並論,我一開始就知道我會在那一天退伍,而他的等待是沒有期限的,甚至要被強制送離開這個地方。
阿布一直很專心的坐在旁邊聽我們的談話,他也拿出一張紙給我看,卻是警方的搜索票,我很驚訝案由竟是「妨礙自由」,原以為他會跟JAMGA一樣,必須出庭帶頭到自由廣場靜坐的違反「集會遊行法」。阿布表達得很不清楚說,那天早上他被警察帶走...,我喃喃自語「妨礙自由」,難道阿布拿槍拿棍,押著大家到自由廣場嗎?為什麼會被告妨礙自由?我得找個人問清楚。
我邀TENZIN到沙發區來,想錄下對他具「歷史」意義的畫面,他談著談著,我不感覺他有任何喜悅的成份在,或許還在為其他的同伴擔憂吧!現在最緊急的事,拿到居留證後,趕緊去找份工作,先償還十幾萬的債務。JAMGA進來了,我要JAMGA等我一下,我想問他到底阿布發生了什麼事?
那知道JAMGA一開口,原來那天不只阿布,包括JAMGA他自己,共有七個人被帶走。5月4日早上八點多,警方一路人到阿布家,一路人到JAMGA家,另一路人到這裡來,連TSASHI在台北,也馬上趕回桃園。警方不僅抓人,還把一些存摺、名冊相關資料帶走,不准JAMGA接電話、打電話,阿布的手機到現在還沒拿回來。
從早上八點多帶走,他們被訊問到晚上十點多才離開,其中KUNSANG和PEMA還以每人兩萬元交保,罪名是傷害,我知道他們曾打過架,但就因為這原因嗎?事情發生是在年初他們到蒙藏時,一個接一個,圖博人依序從高委員長手中領取「臨時居留證」,也一一獻上哈達以示祝福和感謝。
就因為這樣的方式,使整個流程變得過於冗長,等我拍到最後幾位領完證時,大部份人已在樓下上了遊覽車等候。我跟著他們到第三輛遊覽車,司機說:第一輛車那邊有人在打架,我趕過去時車子已準備離開,沒看到什麼動靜,也沒有人願意說什麼話,這件事我一直不明白,直到今天。
在自由廣場靜坐時,圖博人自行選出了幾個幹部,對外安排陳情、接受捐款,對內準備吃住、管理秩序。我常看到KUNSANG、PEMA在固定的時間,拿著名冊,一個一個唱名,原來他們規定,若點名不到,就要在捐款箱內投入五百元做公家基金,並且不得隨意走動,若有事或身體不適要離開廣場,必須請假。
那天為什麼打架?因為領完證後,所有人應該上遊覽車到龜山,先暫時一起住下來等候後續的發展,但有位圖博人不願意,KUNSANG他們拉著不讓他離開,就這樣有了肢體的衝突,誰知道,那位圖博人竟然在這時候告KUNSANG和PEMA傷害。
而在這次的訊問中,不僅是傷害罪這麼單純而已,還包括這些幹部被檢舉限制其他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私吞捐款。我看到他們擬出一份聲明稿,裡頭說明所有的行動都是根據討論出來的結果,所有人也應有義務遵守,在這個週日要召集全部靜坐的圖博人,簽名表示同意這樣說法。我不清楚是不是所有的圖博人都願意簽名,或者這份文件是否代表任何法律的意義?至於私吞捐款,誰怎麼說都不算數,就看調查到什麼證據了,這是為什麼警方要扣押他們的存摺。
JAMGA幾近是哭訴他所受的待遇,當他盡心盡力的為這一百多名圖博人爭取權益時,卻反而遭受某些同伴的指控,他氣憤的罵說:他們是不是人啊?而頭一次遇到警方這種大陣仗,誰能不膽顫心驚?他現在不太敢回家,害怕面對鄰居異樣的眼光。有一段極為短暫的空檔,我想像我是JAMGA他們時,我會是怎樣的心情?
早上八點多,警方拿著一份我看不懂的文件,要求進入我家搜索,連人和「證物」一併帶到警局,一直訊問到晚上十點多,離開前,要我在一些文件上簽名、押上指紋,而我一點也不知道上面寫的是不是我剛剛說過的話?甚至,我的電話已經被監聽近半年!
JAMGA撥了通電話給司法改革基金會尋求協助,上次的違反集遊法案件,他們曾經至法院幫忙,因為這個案子在桃園,所以會轉給桃園地區的法律扶助協會接手。
有位我沒見過的圖博人進來,他是已有身份證的。JAMGA問我能不能幫他找工作?要我幫他找工作?我想我沒有那個能力,我問他怎麼了?他說老闆說過一陣子就要把工廠收掉。什麼時候?老闆說不確定。
我看到KUNSANG了,趕忙過去和他打個招呼,問他還好嗎?他仍是一貫的笑容,一點也不以為意,但為了維持團體的秩序,和別人有過不愉快,而被告上一狀感到不值得。
午餐時,因為人數少,很難得的所有人圍坐在沙發旁,看到幾個人直接用手抓飯吃,我自嘲的說起上次手指頭被餃子燙傷的事。一起了頭,聊起在座每個人的故事來:靜坐第一天拍到偷偷拭淚的女孩、被驅離那天下午回到自由廣場後,一位女孩拿著三明治的手仍不停顫抖、TENZIN GELEK在拍Happy New Year時的歌聲、KUNSANG最常上電視,是標準「西藏人」的「形象」、...。
下午,以前常來幫忙上中文課的老師過來看他們,免不了再次提起被帶到警局的事,JAMGA說著說著,竟然哭出聲來,兩行眼淚順著臉頰滾下,我和老師坐到他身邊,一人拉住JAMGA的一隻手,老師拍拍他的肩膀說:我們都知道你很委屈,讓警方去查清楚也好...。
我不知道該如何安慰JAMGA,這一向是我最不會的,我只知道就是聽他說,說出來,或許心情就舒坦了。
<Tib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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