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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不當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連署的回應像一根乾屎橛!

2016/12/01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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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不當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連署的回應像一根乾屎橛!

 

※戶外活動的種類是無窮且與時漸進的,相關法律的設計應該要更具一般性,而不是專門找其中一種戶外活動來開刀。(山友 蔡日興) ※

 

    民進黨立委Kolas Yotaka 於今(2016)年11月14日在其FB上PO出貼文說:「山地管制區是警總在戒嚴時期的產物。今天修國安法,很多人關切退役將領赴中相關條文修正,但其實相同一條條文就包括原住民族山地管制區的劃設與限制。我認為應該尊重原住民族意願全面盤點,該把需要解除的山地管制區通通解除。所幸內政部、國防部認同這樣的方向。(目前還被列為「山地管制區」的地區,如附記)」,政府部門的這個認同是不是官僚的「敷衍兩下」而已,值得大家檢驗?

    我們從山友Yihua Lin 2016年8月10日,在「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連署「反對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中市、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不合理登山管制與罰則」,經一個多月期間共有5752人附議,內政部於11月22日作了回應(從附議完成到回覆意見政府共用了二個月),寫了一大堆,百岳老查認為其「言不及義」與「有問沒有答」?不由得讓人想起佛書上記載,有位和尚問雲門文偃禪師說:「佛是什麼?」雲門回答:「乾屎橛。」(乾屎橛,就是指古時候拉屎後擦屁屁的橛木竹片)這種答覆如果不是道行高深者那能會其意?相信一般人都是泛泛者流,搞不懂乾屎橛和佛有什麼關係,如果有,大概只剩下莊子的這句「道在屎溺(尿)」可以連結?內政部這一個偉大的「乾屎橛」回應意見,真的充滿「屎尿味」!君若不信,百岳老查把它整理出來讓大家見識見識(原文可至該平台查閱):

 

1.「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與「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惟案涉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職權,非屬「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5點之提議範圍。意思就是台中及南投報來核定的案子是屬地方政府權責,不是國發會該平台可答覆或應答覆的,意思說你這兩個縣市「自己看著辦」即可?山域可以是各縣市各玩各的嗎?中央政府你有沒有山以及登山的概念啊?(一座山或一條縱走路線有多個縣市在管,且各管各的,這又是一種台灣奇蹟!)

2.內政部也就台中市報來核定的草案召開「研商會議」,提供了少許意見給台中市府參考,台中市府也作了初步的「修正」回應,但這些修正意見屬無關痛癢處(枝節問題),無論如何中央政府兩手一攤,就讓台中市府給你這些登山者好好「管(修)理」一番!

3.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因「考慮欠周」,所提出的「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提案撤回了,該黨團表示將持續徵詢山友們、行政部門、民間救難團隊等意見。百岳老查以為立委把提案「視同兒戲」,不成熟且掛一漏萬且不具可行性之提案(講不客氣的話,就是將台中市的案子稍作整理而已),只有更加折損該黨團形象,初試鶯啼的立委何以如此不愛惜羽毛?

4.內政部就南投縣報來核定的案子做出這樣的回應,「建議加強所轄行政區域內之山域意外事故統計與個案分析,視實際執行情形隨時檢討修正。」這是什麼天龍回應或神指導?但該呈報案到底准予核定了沒,好像看不出來?山友們,不管台中(民國105年7月28日報行政院「核定」)或南投(民國105年10月11日報行政院「核定」)的這兩案到底有無「准予核定」?都無法阻擋山友們的持續抗爭?這只凸顯出,官樣文章學問大到沒人看得懂?

5.至於山友Yihua Lin在國發會平台的連署案訴求,內政部說Yihua Lin「陳述書面意見所提其它關於登山運動發展、登山教育、登山安全管理、登山保險、山域救援、山域管理及山域通訊等意見,已函請各中央與地方機關納入業務參考。」這就是這個連署活動的正式回應嗎?就是把意見轉給相關單位參考如此就結束了嗎?如果是這樣,連署人數通過的當下就可立即回應說「所提意見已轉交相關單位參考」,何須等二個月之後才如此答覆呢?說真的民進黨政府架設的這個耍人平台可以拆了,百姓有意見直接寄到相關單位去參考就好,政府何必如此戲弄百姓呢?大家這麼用力連署,希望政府能給個解決問題的「說法」,勞師動眾個老半天,結果是這樣裝肖也嗎?

6.毫不客氣地說,這是一場騙局!一場政府耍人民的大騙局!政府千萬不要錯估形勢,以為這樣就可以「唬弄」過去!原本期待新政府有新格局、新做法、新氣象與新擔當,結果萬萬沒想到民進黨政府如此離譜的回應「民情」!其自絕於人民之外,難怪「民調」越來越下滑!一葉知秋,台灣百姓還有得受了!真要再痛苦地叫一聲「天佑台灣」啊!

 

    大江日夜流,山心悲未盡。國民黨政府在台灣自1949年5月20日起實施戒嚴,一直到1987年7月15日解嚴,共戒嚴了38年。戒嚴令第三條禁止事項之(八):「居民無論家居外出,皆須隨身攜帶身分證,以備檢查,否則一律拘捕。」動則受罰,防百姓就像在防共匪一般;應該說,防共匪也兼防百姓!多少民主前輩犧牲財產、幸福、家庭甚至生命來與威權體制相衝撞,台灣好不容易才走出警總與戒嚴的陰霾。但是今天,在台灣的山域卻還處在威權戒嚴狀態中,山友們進出山域可說是「困難重重」,須看官員「施捨」的程度!為什麼台灣的山還被政府或說是官員所「綁架」呢?為什麼過時的戒嚴時期對山林的管制,迄今還繼續存在呢?而且還要加碼立專法管制!說穿了就是守舊官僚假借著「安全」這神主牌,推諉塞責,彷彿一切對山林的嚴格管制是「必要之惡」,只要山友少上山,官員就少煩憂!殊不知這爛管制措施,實際上是掐死登山活動的元凶!登山人只有繼續衝撞、抗爭,甚至不惜上法庭去攻防!台灣人花了38年才把戒嚴令扳倒,相信要把控制台灣山林的官僚打倒不須要這麼長的時間與這麼大的力氣,努力吧,山友們,不成不止!

                                     ~ 百岳老查  2016.12.01.

 

附記:

1.本照片是山友Yihua Lin在「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連署「反對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台中市、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不合理登山管制與罰則」的頁面。此議題,公部門是如此無力還是無心?似乎沒有解決問題的決心與魄力?至少現在看不到!立院時代力量版與台中市版、南投縣版內容幾乎「如出一轍」,立委知此案「牽扯」層面甚廣,草率立法將「治絲益棼」,故及時撤案,那台中市、南投縣還要一意孤行地蠻幹下去嗎?行政院還要「准予核定」嗎?

2.目前還被列為「山地管制區」的地區有:宜蘭縣:大同鄉、南澳鄉;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新竹縣:尖石鄉;苗栗縣:泰安鄉;台中市:和平區;南投縣:仁愛鄉、信義鄉;嘉義縣:阿里山鄉;台東縣:海端鄉、延平鄉、金峰鄉、達仁鄉;高雄市:那瑪夏區、桃源區、茂林區;屏東縣:三地門鄉、霧台鄉、瑪家鄉、泰武鄉、來義鄉、春日鄉、獅子鄉、牡丹鄉;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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