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善不思惡那個是本來面目
今天外子一早在讀六祖壇經,提到六祖惠能領法逃離黃梅,隨機度化惠明,惠明說,我為法來,不為衣來。。。六祖要他靜坐冥想後說: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惠明言下大悟,還追問還有密意嗎?六祖說說了就不是密了,如果反觀自照,密在你那裡。惠明說雖然在黃梅,實在沒有自省自己面目,今蒙指示,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非暴力溝通基礎教材:愛的語言的第十章充分表達憤怒,第155頁提到合理的憤怒,有人問作者馬歇爾盧森堡博士,憤怒不是理所當然的嗎?。。。他的回答是,如果我把人看做是「正直的」或「不正直的」或「負責任的」或「不負責任的」,那麼,我的想法就會帶來暴力。我堅信,專注與我們的需要,比評判他人是什麼人,更有益於生活。」
這也是上帝不准我們吃善惡樹的果子的原因,我們不是上帝,沒有審判人的權利,只有放下評斷世間事物,才能脫離一切的爭辯,沒有我對你不對,就是放下自我,我們都是在娑婆世界學習的未來佛,都是學習基督精神的基督徒,只有放下對人的評斷,對是非的執著,才能脫離人世間的紛擾,找回本身的清明,沒有煩惱,所有的苦毒,都是認為我沒有錯,錯都在對方。。。
157頁暴力的種子,提到盧森堡博士講如何區分憤怒時外在刺激和內在原因的實際意義,提到他和監獄犯人的暴力與憤怒。。。起因是犯人提出請求去受訓但是不獲准,博士問為什麼會生氣?犯人說我生氣是因為他們沒有回應我的請求。盧森堡讓他看到其實生氣是自己的一個想法,讓自己生氣,與別人無關。。最後犯人在談話後三個小時後,和他說「我真希望,你兩年前就和我說你早上的那番話,那樣,我就不會殺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的憤怒來自於對與錯的評斷,不審判別人,只專注與自己的需要,看出來是自己的哪些需要沒有被滿足,自省於「本來面目」,到底在我們這一生的經歷中,有哪些經驗,鉤住了現在的情境,使我們憤怒,認為別人有錯,我沒錯?為什麼很難得到別人的同理呢?因為別人沒有我們的經歷,沒有我們的挫敗,沒有我們的苦毒,所以他們不懂,所以我們常需要別人的傾聽,如果我們能夠反身自照,自己愛惜自己,就可以雲淡風輕,不需要向別人傾吐,自給自足,成為一個字悟自度的人,而這個過程就看自己的修行與堅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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