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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與擁同,理性對話了嗎?

2016/12/04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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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新聞疑義1656】反同與擁同,理性對話了嗎?

文 / 楊春吉**

(筆者聲明:做一位公民只能監督政府,讚頌是例外)

【新聞】

新政府上台後便開始推動婚姻平權法案,但不料卻遭到各方反對意見的炮火抨擊,正反意論在網路上展開激烈的爭辯,甚至下一代幸福聯盟也舉辦了「婚姻家庭,全民決定」的活動,強烈反對同性婚姻修法,認為「少數人不該侵害多數人的權利!」,而許多反對者、同志團體也到場對這該活動表達不滿,前兩天釋昭慧法師也公開嗆聲反修法團體,認為:「你不會因為修法就變成同性戀!」、「每個生命都應該得到快樂。」,激烈的戰火依舊綿延不斷,到底目前網路上最多人反對與支持同性婚姻修法的理由有哪些呢?

今天的DailyView網路溫度計運用《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針對網友在同性婚姻的討論,分別整理出了支持方與反對方的立場、理由,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先來看看反對者怎麼說......

No.7 修法成本高

許多網友認為,如果動員社會、政府的力量去修改民法條款,將會導致過高的成本產生,更何況民法本來就是為了社會制定明確標準而存在,如果在集體社會價值觀尚不能接受前,就倉促立法反而會傷害不少人的情感,甚至造成不同族群間矛盾的激化。

No.6 同志是罪

反對論者認為,同志間的情感連結,本來就是違反自然原則的,並且按照許多宗教理論,都可以推導出同性戀是人類罪行或不正行為;因此如果允許同性戀,就是違背他們的宗教原則的,因此基於信仰的理由,他們非常不希望人類繼續犯錯下去。

No.5 會有越來越多同性戀

許多反對同性戀婚姻的網友認為,如果允許同志結婚,就等於變相鼓勵大家成為同性戀,甚至許多小孩因為心智尚未成熟,認為這樣是很「潮」的行為,而選擇與同性談戀愛,並且排斥與異性交往的可能,這樣下去同性戀會越來越多,異性戀可能慢慢成為社會的少數。

No.4 家族稱謂問題

另外讓反對同志婚姻的人感到困擾的地方,就是家族稱謂的問題,以後「爸爸」、「媽媽」、「父母」的概念可能會就此消失,只剩下「伴侶」、「雙親」的概念,這樣違反傳統的可能異動,相當令他們恐慌,認為是對於家庭價值的挑戰。

No.3 會傳播愛滋病

還有反對者提出傳染病上的疑問,認為現在愛滋病在同性戀社群中傳播率相當高,如果開放同性戀結婚,可能會導致愛滋病的傳播速度增快,他們認為如果愛滋病的病歷增加,就可能會危害到社會上的其他人,這時候就會造成更多醫療成本問題。

No.2 同性戀不能生小孩

另外一個反對者在網路上提出最大的質疑就是,同性戀是沒辦法用自然的方式去生出小孩來的,如果國家開放同性婚姻,可能會加劇少子化的情況,所以為了人類種族能夠繼續繁衍,這種沒辦法產生後代的婚姻是違背婚姻神聖價值,而不能用法律加以承認的。

No.1 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

在反對理由中聲量最高的就是「子女利益」了!因為在傳統的家庭工作分配中,爸爸與媽媽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性別特質也不一樣,如果一個家庭只有單一性別,可能會因為從小沒有模仿學習的對象,而造成小孩性別認同的障礙,這時候就會侵害到小孩子的利益,因為他們無法在傳統價值下的健康家庭成長。 此外反對者也很擔心,若允許同性戀結婚並讓他們收養小孩的話,將會造成許多小孩因為自己的父母是同性戀,而在學校被歧視、被霸凌,這對於小孩而言是難以承受之重,會對他們的心理造成一輩子無法抹滅的陰影。

 

而支持者又是怎麼看的呢?

No.7 制度應該與時俱進

網路上有許多支持同性婚姻的論述認為,法律這種工具本就該隨著時代變遷,來與時俱進,就像是一夫一妻的制度、對於夫妻財產的設計看法等,都是隨著時代而設計改良來契合社會的,在同性戀已經不再被視為精神疾病的現代,實在沒有理由去禁止他們相愛甚至一同攜手走入婚姻。

No.6 吸引觀光財

網路上也有很多人在討論,如果台灣承認同性戀可以結婚,將會成為亞洲第一個開放同志結婚的國家!這時候不止可以讓世界看見台灣,還能讓許多在亞洲、甚至世界各地,沒辦法結婚的同志情侶,跑來台灣辦理結婚手續,這時候就可以藉由這樣的契機,好好經營台灣的觀光事業,帶動產業發展!

No.5 一樣能給小孩最佳利益

在支持同志婚姻的言論中,也可以看到不少同志家庭成長的小孩現身說法,認為在同志家庭成長,並沒有帶給自己任何負面的影響,甚至也有科學研究發現:「同性雙親的子女在某些發展向度上更優於異性雙親的子女。」而在性別認同上也比傳統異性戀家庭更有彈性,不會有女生一定要玩扮家家酒、男生一定要玩鋼彈的限制。

No.4 不得以宗教理由去限制

台灣是政教分離的國家。之所以不讓宗教的教義直接成為國家的法律,其實就是為了讓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信仰的自由。如果只將特定宗教奉為圭臬,就會使得其他信仰少數宗教的族群或者無神論者,受到國家公權力的侵害,像是美國早期的部分學校,是禁止教導生物演化論的。

No.3 性傾向天生

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認為,同性戀本來就是源於先天的因素而形成的,如果這時候國家允許異性戀結婚,卻不准相愛的同志伴侶結婚,無疑是對他們的間接責難,問題是我們該去責備這樣的先天問題嗎?因為他們愛的不是異性,就沒有結婚攜手共度一生的權利嗎?

No.2 同性婚不會干涉異性婚

很多網友都覺得異性戀反對者真的想太多了,因為同志結婚就結婚,除了對保守派人士的心理舒適度造成傷害,其實並不會對其他異性戀造成任何實質上的改變,同性戀們只是會跑去結婚而已,不會造成異性戀們不能結婚,甚至也會改善,因為要向家裡交代而「假結婚」並搶走別人伴侶的情況,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No.1 這是基本人權

支持同志婚姻的言論認為,雖然婚姻權不一定是基本人權,但是平等權卻是基本權之一,因此婚姻平權是應當被保障的。 畢竟單純用男生喜歡男生、女生喜歡女生,這樣的理由推導出所以你們不能結婚的結論,這其實就是一種差別待遇的展現,而因為這樣的差別待遇根本沒有其他實質的理由,可以說明這樣的差異是合理的,所以這就是違反平等權的侵害人權行為。

因此支持者更不希望台灣設立專法來規範同志婚姻,因為這樣隔離的法律其實也是一種間接歧視,既然我們本來就沒有什麼不同,為什麼還要把我們隔離起來分開管理呢?(聯合報2016年12月4日報導: 拋下偏見和歧視!婚姻平權正反方論述彙整)。

【疑義】

按法律,應該是,

人與人間、

人與其他動物間、

人與自然間、

人與環境間、

人與土地間等,

對話的結果。

 

又所謂人與人間的對話,

包含著對話程序、

對話方式、

對話態度

以及對話結果。

 

在對話程序方面,

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對話態度, 應理性溝通

及靜心傾聽。

 

至於對話方式,

筆戰、公聽會、研討會、

集會遊行予以表意、良性衝突等

和平非暴力方式,均予以尊重。

 

但對話的結果,

除具形式上的正義外,

則應有符合實質正義之內容,

並符合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

憲法要求之法律原則。

 

 

然在同性婚的對話中,

欠缺了應有對話之態度,

即部分反同者與部分擁同者,彼此間

少了靜心傾聽 及理性溝通。

 

立法者所擬具之對話結果(修法草案),

雖具人權高度及實質正義內涵(註一),

但未踐行適當之對話程序,

或徙以「多數」或「民調」來處理,

以至於深陷於沼泥之中。

 

唯有重新踐行適當之對話程序,

及反同者與擁同者,彼此間

能靜心傾聽及理性溝通,

方能獲大家能理解或接受之對話結果。

【註解】

註一:筆者之相關見解,請參【新聞疑義1654】段宜康,不用那麼生氣!https://www.peopo.org/news/324805及法律,應該是對話的結果https://www.peopo.org/news/324923等

* 榕樹學堂訊是全台灣第一個以生態調查及記錄為主軸的生態報 導,由 ET-today(東森新聞雲)名家(也是peopo公民 記者),胡綺萱老 師及楊春吉老師,以生態調查及記錄的真實情況,呈現動物情,並提供相關即時鳥訊及蝶訊,供大家参考。當然,對於鳥友及蝶友的協助,榕樹學堂訊,亦由衷感 謝。榕樹學堂訊在peopo網址如下http://www.peopo.org/nancyyang

** 楊春吉老師是法律、房地產及生態講師,在台灣法律網的新聞疑義專欄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ategory_list&article…,有很多法律及房地產知識,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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