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大溪蜜月灣大開發案 可以休矣!
宜蘭大溪蜜月灣大開發案 可以休矣!
※ 這裡原是海水浴場,每二、三年就會跟朋友來這裡渡假,入場費只要一百元,未來如果變成觀光飯店,動輒要數千元才能進來,變成富人的渡假村,感覺很差呀!(反對美麗灣開發案的台中劉小姐) ※
「財團奪取國有海岸資源牟利?美麗海灘即將成為財團專屬海灘?台東美麗灣案例將在宜蘭蜜月灣重演!」這是2014年7月9日,自由時報在一篇報導的開頭就這樣寫的!
宜蘭縣政府絕對要將這個開發案給擋下來,原因很簡單,好山好水是全民共有共享,是全民的公共財,絕非財團可以任意圈地或恣意開發,敬請林縣長以前縣長陳定南為榜樣,就像當年陳前縣長在拒絕台塑在宜蘭建設六輕煉油廠的申請案,根據維基百科所載,「陳定南當縣長時,非常認真,約僱稽查員24小時嚴格取締水泥廠汙染,讓宜蘭縣空氣汙染改善,青天再現。這項首創的青天計畫,讓蘭陽平原青天再現,也使他贏得「青天縣長」的美譽。」現任的林縣長,加油囉!
一個台東美麗灣開發案已經很離譜了,更何況這個宜蘭大溪蜜月灣開發有107公頃,開發面積比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大上18倍,到底是誰有權利將這個全民共有的海灣土地給賤租出去?是誰或是哪個單位在極力推動?據悉,台東縣卑南鄉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杉原海岸是東台灣唯一的大規模沙灘,得天獨厚的半月形海灣,是阿美族日常生活的海域,也是早期卑南族南王部落神話傳說的起源地,這個曾經是台東人的共同記憶的美麗海灣,如今卻因「台東縣政府為了增加縣政收入,將這片6公頃的沙灘以一個月3萬元的租金及2%的權利金,租給美麗華集團,租期50年。預估縣政府可收取經營權利金、土地租金、所得稅等,共超過5億2000萬元。(環境資訊中心網站,蘇甘霖,2007.11.29.)」台東縣政府短視近利到這種程度,為了這5億多元而該精華景點被圈地50年?全國民眾還能忍嗎?這已不是一個單純的台東縣開發案,這已涉及到全國民眾接近景點的權利,縣政府可以這樣硬幹嗎?
相同的,宜蘭這個大溪蜜月灣開發案,全民一定要把它擋下來,並將背後撐腰或起鬨的公部門官員給揪出來,可惡至極!台灣自詡的美麗之島,就這樣一點一滴、一處一地的被財團及不肖官員給搞得穿腸破肚,慘不忍睹!台灣絕對不缺這些開發案中的所謂「別墅區」、「旅館區」與「住宅區」等,最悚然的是天然景觀一處處的被蠶食鯨吞掉,孰令致之?「東北角風管處」你所司何事?宜蘭縣長林聰賢說:「海岸線一定範圍內,要維持公益與公眾性,不得私有化。」宜蘭人,你怎不怒吼?全國民眾不分環團與否都應該站出來這個開發案。並敬告民進黨中央政府,不要當破壞國土的幫兇,前朝決定的狗屁倒灶事,現今政府應大力拒絕並公布整個決策過程;同時敬告那些所謂的「環評委員」諸公們及「東北角風管處」種官員們,摸著良心做事,全國的眼睛都盯著在看這案發展!
~百岳老查 2016.12.09
附記:
1.宜蘭大溪蜜月灣開發 環署建議重辦環評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開發面積比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大上18倍的宜蘭「蜜月灣」,今於環保署進行「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議,此變更案涉及「別墅區」、「旅館區」與「住宅區」等主要開發區域的建築數量、空間配置與道路規劃的調整等,被認定對環境有加重影響之虞,因此專案小組建議應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宜蘭大溪蜜月灣基地位於宜蘭頭城濱海地區,開發面積達107公頃,將設置別墅區、住宅區及250間客房的旅館區,是東北部地區最大的開發案。其經營計劃分為4期,以2階段進行開發,開發期程為15年,於1996年開始進行環評審查,2003年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2011年公告確認環評通過,直至今年因主要開發區域內容又送環差報告至環保署審查。
宜蘭縣政府也出席審查會議,並主張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劃必須重新環評,因這片海岸屬於台灣全民,而且山坡地環境也很敏感,建議環評委員要以最大公共利益來思考,避免被任何單位圈地據為特定族群使用。
環評委員審查認為其開發區域內容改變,將增加整地影響的疑慮,且主要開發區多座落於次生林生長區域,生態調查中也顯示生物種類有增加趨勢,故認定開發計畫之變更對影響範圍內的生活、自然、社會環境、保護對象等,有加重影響之虞,因此將建議重新辦理環評,後續將提送環評大會審查。【2016.12.09.自由時報】
2.本照片引自2014.07.09.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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