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世大運聖火上玉山 但請說明「適法」問題
支持世大運聖火上玉山 但請說明「適法」問題
「For You.For Youth」是台北市今年辦理世大運的核心理念,並希望透過國內聖火傳遞來展現台灣各地特色與自然美景,這都無可厚非。當中一項「亮點」就是「點亮玉山,點亮台灣」活動,邀請大學生「將聖火傳遞至玉山,在玉山主峰點燃聖火,讓世界看見台灣!(到底是聖火在玉山頂點燃?還是已點燃的聖火傳遞到玉山?)」這個賣點、這個壯舉、這個努力,都值得肯定與支持!
針對此構想,百岳老查早在去(2016)年9月就提出一點點意見,提醒主辦單位考量「法」的問題,如何「突破」相關法條的限制,應該對大眾說明,以釋群疑,絕對不要出現「只准官家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壞印象。諸如:
1.<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一款就規定在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這裡所講的這個「火」,不管你是在生火、在引火,或是聖火或野火或營火,應該都在禁止之列(當然,在國家公園內之山莊、山屋廚房內生火煮食,不在此限)?
2.<森林法>第34條(森林保護區之禁止引火)有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但經該管消防機關洽該管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並應先通知鄰接之森林所有人或管理人。經前項許可引火行為時,應預為防火之設備。」
上述這兩個法看似沒有多大約束力,但卻是登山人員所必須遵守的聖經,畢竟沒有一位登山客擔得起在山上用火失誤所引發的後果!
迄今,似乎都未見有關單位作出有關法條「限制」的問題?今(2017.01.10)日報載「2017世大運聖火傳遞玉山火炬手海選 報名時間延長至1月20日」(原報名截止日為106年1月6日),讓百岳老查更加確信「法沒有問題」,因為都是公家單位辦的活動,「有法等於沒法」?一切都是公家說了算嗎!百岳老查百分百支持聖火上玉山,因為有年齡限制,不然百岳老查很想共襄盛「舉」,只是支持歸支持,「法」是一體適用的,不管你是公家或個人都是同一部法。
君不見,高山型國家公園管理處私自頒布的一些封山、靜山、靜湖「規定」,眾多山友為突破這「黑山」限制,奮鬥了老半天都無法撼動該「規定」半根寒毛,何況是政府明文頒布的法條!大家拭目看看,台北市政府能不能「變法」成功?還是「做」就「對」了?(本照片引自「台北市世界大學運動會」網站)
~ 百岳老查 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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