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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開幕 國際人權專家對政府四年來的表現感到失望

2017/01/2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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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開幕

國際人權專家對政府四年來的表現感到失望

 

記者王為民/台北報導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在臺灣施行已逾7年, 2017年1月16日再度邀請到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臺,連續3天於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就我國落實上次(2013年)81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情形及4年來各項人權保障之落實與進展進行審查,並將與政府機關代表及人權團體進行廣泛且深入的討論。多個反迫遷團體在場外召開記者會並演出行動劇,批評政府沒有落實改革。法稅改革聯盟也質疑欠稅限制出境以及未依證據法則課稅,且法官引用兩公約的判決很少,造成兩公約作用不彰的現象。場內國際人權專家則就國家人權委員會究竟要設置於何處及相關配套措施提出疑問,並指出台灣對執行公權力者的人權教育嚴重不足。

 

    16日開幕當天,副總統陳建仁以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的身分出席開幕式,立委尤美女代表立法院報告在人權保障上的成果,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台灣反迫遷連線、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臺灣監所改革聯盟等非政府組織則分別針對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提出聲明或訴求。10位國際人權專家聆聽後,就國家人權委員會究竟要設置於何處及相關配套措施提出疑問,並提出修改憲法、完全獨立、訂定任期、不得連任等建議,且應符合巴黎原則。

 

    民間團體如法稅改革聯盟等團體也指出,台灣因為連年稅制不公問題,行政機關未落實證據法則課稅,萬年稅單及許多假稅單的問題,影響台灣二千三百萬人的權益,已嚴重違反兩公約保障人身自由及生存權的要旨。還有台灣行政法院人民勝訴率極低,尤其稅務勝訴率不到6%,根本無法透過法院得到公正合理的判決,嚴重違反人權兩公約保障之訴訟權及防衛權,造成台灣在2015年竟然有高達653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問題。

 

    下午第一場次審查會議先由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與各政府部門,針對共同核心文件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8點至第35點、第81點提出報告。第2次來臺參與審查的菲律賓籍委員Virginia Bonoan-Dandan表示,政府在人權教育上的回應與上次幾乎一樣,沒有聚焦在人權的實質意義上,讓她感到失望;她認為,人權教育本質上必須不斷演進,對老師、司法官、檢察官、警察等的人權教育應有所不同。阿富汗籍委員Sima Samar則問,已批准的各項公約是否都會納入人權教育中?如果沒有,人民不知道,就無法主張其權利。針對法官、檢察官、警察等接受人權教育後,對其判案、執行公權力有何影響,也應有評估機制。委員們普遍認為對執法者僅僅幾個小時的人權教育嚴重不足,有待加強;法官應多引用兩公約做出判決。

 

    公民媒體提問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提到財稅單位對人權的侵害仍然嚴重如欠稅限制出境以及未依證據法則課稅,且法官引用兩公約的判決很少,造成兩公約作用不彰的現象。陳明堂回應指出,政府也希望能加強,執法者認為有違反兩公約的精神、兩公約的解釋和聯合國相關的權利,都應該勇敢的適用兩公約,包括積極、正面地適用,或是消極地認為它的基礎規定是錯誤的。至於證據主義,也是行政機關應該要遵守的,任何行政作為、處分或是裁罰,都應該依循證據,不是憑個人的好惡。稅捐稽徵法都有強調證據主義,要負舉證責任,這一點,行政部門和相關的公務員,應該要有所體認。

 

    就轉型正義議題,飽受戰爭之苦40年的阿富汗委員Sima Samar認為針對被害人要找出真相、要肯認被害者受的傷害、被害人要求賠償應受尊重。

 

    政府部門結束報告後,審查委員與非政府組織對話時表示,很希望知道其對政府回應的看法,有哪些是不認同的,並提出具體需求。反迫遷及原住民等非政府組織均表示,政府常常都決定了才讓民眾參與,但聽證會像公聽會,人民的聲音都未被採納,無法改變政府的決定;希望政府制定政策初期就能與民眾充分溝通,重視人民的聲音,而非政策決定後再告知民眾,強迫民眾接受。

照片

圖說:副總統陳建仁以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的身分出席開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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