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監督 才能立即改善 反映蘇澳港區同一地點設置 相同公告及蘇澳跨港大橋鏽蝕等
公民記者:朱水文
民眾反映蘇澳港區同一地點設置相同公告及蘇澳跨港大橋鏽蝕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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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20日總援基港蘇字第1061322143號回函
說明:
一、依交通部106年2月9日交航字第1060600769號函轉臺端陳情函辦理(如附件2)
二、有關臺端於公民新聞網報導蘇澳港同一地點設置相同公告、工地垃圾堆積及進出人員未戴安全帽、跨港大橋橋面坑洞及欄杆裂縫、停車場公廁洗手台故障等情形,本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下稱蘇澳港營運處)立即派員會同航港局勘查結果茲說明如下:
(一)蘇澳港區同一地點設置公告:該處停、蘇澳港南防波堤入口,公告設置原由蘇澳港營運處設置一面,因該告示內容並未加言主英文說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未具依法授權執行公權力,後經交通部航港局,委託蘇澳港營運處製作公告一面,內容加註英文警示外籍人士不得進入,考量原公告仍具有警示作用,故不予以拆除。
(二)工地垃圾堆積及進出人員未戴安全帽:蘇澳港信號臺1至5樓已出租予汎太平洋國際有限公司,目前刻正進行整修工程,本公司已請該公司立即改善,並不定時加強辦理工安巡查。
(三)跨港大橋橋面坑洞及欄杆裂縫:橋面坑洞面積約長80cm*寬30cm*深3cm已填補完成,至於欄杆裂縫係屬橋樑伸縮縫之延伸,歷經多次地震、颱風之故產生之裂縫,經檢查並未影響主體結構,目前橋面人行道鐵片及欄杆裂縫均已施工填補改善完成,未來蘇澳港營運處將加強巡檢、維護,確保該設施之安全。
(四)停車場公廁洗手台故障:該處土地屬國有財產局所有,並委由宜蘭縣政府經營管理帆船訓練中心設置停車場及廁所等設施。蘇澳港營運處已通知宜蘭縣政府工旅處改善。
三、後續本公司將加強港區經營管理,以維護港區安全及環境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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