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屏縣議長賄選 周典論維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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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仁吉屏東報導
屏縣議長賄選一案今日進行二審宣判,高雄高分院下午4點宣判,周和樁腳潘正裕維持無罪,另有前、現任9名議員仍然有罪,其中8人是國民黨,1名為無黨籍,可以上訴最高法院。
被判刑的議員分別是王志豐及潘裕隆各處判刑4年 ﹔顏金成、李冀香各處3年3月徒刑﹔許天賜、潘政治、陳昭忠(因當選無效案定讞已解職)各處3年4月﹔歸曉惠(辭議員當選三地門鄉長)、陳美瓊各處徒刑3年2月;樁腳廖秋東處3年10個月、林柏志3年6個月。
檢方指出,103年12月間,周典論為求當選屏東縣議長,透過競選副議長搭檔王志豐,安排顏金成等7名議員到台中聚會,由潘裕隆及廖秋東等人協助招待及固樁。
此外,為避免生變,潘裕隆還專程飛到日本,將正在北海道旅遊的許天賜及李冀香提前接回台中。
7名議員在台中酒店、旅館及按摩院接受王、潘等人招待,每人還拿到1至2萬元不等的零用金,甚至跑到廁所發放賄金,並為每人添購西裝和套裝,準備在12月25日議員就職時穿著,要求7人支持周典論當議長,潘裕隆則每天趕回屏東,向周面報議員動,此舉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目前議員有罪部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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