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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動物也保護自己以免觸法

2017/05/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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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張仁吉 屏東枋寮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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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枋寮鄉靠山面海有許多野生動物在這裡繁延下一代,其中也包含了保育類動物果子狸,今日有位民眾,因為自家果園有許多野鼠,每次都偷吃果實,於是在園內放置捕鼠器,卻不小心捕獲了保育類動物果子狸,該民眾不知道這是什麼動物,只覺得抓到了山產可以打一下牙祭,便抓回家中準備大快朵頤,沒有想到鄰居看到了之後,發覺居然是保育類動物果子狸,於是趕緊報警處理,枋寮派出所獲報立即前往處理,該位民眾說:他不知道那是果子狸,因為果園內很多野鼠才會放置捕鼠器要補鼠,如果他知道那是保育類動物他一定會把他放走。

依照動保法第 41 條規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 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具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條件,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

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 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

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使用禁止之方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 動物者。

於劃定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枋寮鄉內生態豐富,如果鄉親無意中捕獲保育類動物請通知屏科大動保所,電話是(08)774-0414或是報警通知警方前往處理,千萬不要私下處理宰殺或是買賣,以免觸犯動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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