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釋憲結果有利於同性婚姻 成為亞洲第一
在臉書上看到一則影音,說台灣同婚釋憲成功,搜尋了相關新聞,寫得很詳盡,收藏在此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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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其中一則新聞,有這樣的文字,您怎麼看?
。。。如果因為法律沒有明文禁止同性婚,同婚就可獲法律保障的話,那麼「用鼻孔吃飯」沒被明文禁止,「就可以要求立法保障鼻孔吃飯嗎」?
摘自:
【亞洲第一】大法官釋憲保障同婚 2年未修法自動生效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24/1125316/
(更新:新增釋憲效果)同性到底可不可以結婚?這個議題引發爭議多年,大法官今針對台北市政府、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聲請的同性婚姻釋憲案,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並首度同步發出英文版釋憲文,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等於宣告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但大法官並未指明應另立專法或修改《民法》保障同婚權益。解釋文指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全文】大法官釋憲保障同婚 5千字理由說明白司法院大法官還在解釋文中明白要求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加以平等保護,逾期未完成的話,同性婚姻將可直接援用現行《民法》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釋憲挺同婚】大法官:2年未修法自動生效但今天仍有大法官黃虹霞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指出,「男女有別,很八股嗎?」大法官吳陳鐶也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婚姻…並非一昧仿效他國之作法即可」,吳陳鐶並認為,此事應該由中央立法機關以間接民主程序,或者全國民眾公民投票的直接民主程序做決定。
「變更一夫一妻應全民公投」 兩大法官提不同意見書不過,有法界人士指出,本號解釋除了直接變更《民法》法律,還連帶具有推動通姦罪在2年內除罪化的效果,威力實在「太強大了!」
同婚釋憲威力強大 通姦罪恐須跟著修法大法官今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吸引包括美國、歐洲、日本等多家電視台、通訊社到場採訪,釋憲結果出爐後,半島電視台記者在一旁連線指出:「台灣是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亞洲國家,這是跨時代的時刻」,此外各家通訊社包括法新社、路透、美聯社等通訊社,紛紛在第一時間報導大法官釋憲結果。英國廣播公司(BBC)和英國《每日電訊報》也紛紛以「台灣釋憲結果有利於同性婚姻」為標題報導。
台灣釋憲有利同性婚姻 各國都在報事實上,根據法務部統計資料顯示,目前世界共有23國承認同性婚姻並以法律保障,其中南非、英國另立專法,荷蘭、比利時等17國直接修改婚姻法或《民法》,而以色列、美國等4國則是透過判決方式承認同婚。
【同婚釋憲】除了台灣 全球23國承認同婚釋憲結果出爐後,司法院外的反對同性婚姻的幸福盟等團體群起激憤怒喊:「釋憲無效、司法蒙羞、全民公投!」甚至有成員激動落淚怒吼:「蔡英文下台!」
反同人士激動落淚 高喊「蔡英文下台」此外,不少民眾關注釋憲結果,下午4時司法院網站瞬間湧入大批網友搶看,導致司法院網站大當機,直到20分鐘後才慢慢恢復正常。
同婚釋憲文太搶手 司法院網站大當機這件釋憲案起因台北市府戶政機關依據法務部的函示,多次拒絕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引發挺同團體抗議,北市府因此聲請釋憲,而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則因與同性登記結婚遭拒,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也聲請釋憲,大法官將2件聲請案併案審理,今年3月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辯論4大主題,包括《民法》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2人結婚?若不容許,是否違反《憲法》保障婚姻自由?是否違反《憲法》保障平等權的意旨?立法創設「非婚姻」的其他制度如《同性伴侶法》等專法,是否符合《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及婚姻自由意旨?辯論庭召開時,北市府代表、祁家威主張現行《民法》關於婚姻的條文違憲,應修法納入同性婚;法務部則主張不違憲,但可另立專法保障同性婚。擔任鑑定人的6名學者各有論述,有些支持北市府、祁家威,有些傾向法務部。反同婚團體事後質疑大法官預設立場,「玩假的」,因為大法官邀請的6名鑑定人,「沒有任何一位跟我們的立場一致」,並指男男性行為傷害器官、與愛滋病直接關聯,如果因為法律沒有明文禁止同性婚,同婚就可獲法律保障的話,那麼「用鼻孔吃飯」沒被明文禁止,「就可以要求立法保障鼻孔吃飯嗎」?(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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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釋憲 大法官宣告民法「未允許同性婚」違憲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8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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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釋憲──度過難熬的每一天 文葉瑜娟 攝影吳逸驊 封面 鄧毅駿(特約攝影)2017/5/24
https://www.twreporter.org/a/marriage-equality-top-court-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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