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博人的一天(七)
一出火車站,先禮貌性的給JAMGA打通電話,說我已到桃園。坐上計程車,告訴司機地址,他開往一條我沒走過的路:「桃鶯路」。在紅綠燈旁,我以為一幅售屋海報印錯了,因為上頭寫著「鶯桃路」,我問司機是否如此?他笑著說:沒錯啊,這條桃鶯路直走下去就是鶯桃路;我一時無法弄明白?
「桃鶯路不是桃園到鶯歌嗎?那鶯桃路呢?」「是鶯歌到桃園。」「兩條不同的路?」「同一條。」「為什麼路名不一樣?」「同一條路在桃園縣叫桃鶯路,過台北縣叫鶯桃路!」「哦!我懂了,誰也不想讓人佔便宜啦,可是我們這些外地人那搞得清楚?」
桃鶯路直走,看到「鶯歌鎮」指示牌,過這個路口,就算鶯桃路了。彎進巷子沒多久下車,我還在對著地址名牌找JAMGA家,發現阿布剛巧來到我身邊,原來他也來找JAMGA,乾脆就由他幫我帶路。這裡是一處蠻新的公寓,JAMGA住在五樓,我問阿布:這是JAMGA買的?不是啦!租的;JAMGA來台灣十多年,應該算「混」得不錯了。
天氣熱得讓JAMGA打著赤膊坐在客廳沙發講電話,印象裡頭他老是在接電話、講電話,但自從知道他的電話被監聽後,我心裡頭卻有一番不同的滋味。我把相機腳架裝起來,就不另打招呼了,到處走到處拍,他們對我這樣的動作早已習慣。簡單的三房兩廳一衛就如一般的公寓,不過特殊的是房門前都用布簾遮住,隨著徐徐吹來的風飄動,頓時身上不覺涼爽許多。
稍稍掀開布簾探個究竟,一處靜謐的佛堂赫然展現在眼前,一時不知該如何形容這裡的感覺,可憐對佛教知識淺薄的我,也無法說明案桌上物品所代表的意義,唯一明白是在旁的達賴喇嘛手工畫像,無論何時何處眷顧著苦難的圖博人。異香撲鼻、煙霧渺渺,我輕手輕腳,心懷敬意的調鏡頭、按快門。
兩位圖博人從另一個房間走出來,和我打聲招呼,他們應該就是寄住在JAMGA家的,我猜現在每一位有身份的圖博人家裡,或多或少都有幾個人暫時借住吧!我做個手勢,意思是我可以進他們的房間嗎?他們笑一笑、點點頭,讓條路給我通過,我對房間裡竟然有塊床墊驚訝不已,是否我的「刻板印象」,以為借住的人都是打地舖,因為有次TENZIN跟我抱怨他長久睡地板睡得背都痛了。其實JAMGA這裡當不得準,他是有家室的人,生活條件不至太寒酸。
這裡就如一般的家居生活,牆上、桌上掛著擺著許多照片。一張穿著藏族傳統服飾的合照,我問是否就是「藏族文化藝術歌舞團」?阿布點頭說是。靜坐第二天,我跟著他們到民進黨中央黨部陳情,引見的圖博之友會朋友,建議民進黨若要辦活動晚會時,可以邀歌舞團來表演,也讓他們增加點收入,可惜黨部的人表示,他們經費有限,能省則省。
電視機前擺著許多JAMGA太太和小孩的照片,孩子笑容燦爛,對照著眼前JAMGA愁容滿面,我沒有多問他是否想念在國外的家人。兩張特別的照片並排掛在牆上,是一位年輕和一位老年的女人,我原以為是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拍的,JAMGA說一位是他太太的母親,一位是他的母親,
原本打算到住在附近的KALSANG或PHINTSHO家看看,KALSANG剛生個小孩又生病、PHINTSHO和TSEWANG夫婦的現況,都讓我想去瞭解一下,可惜JAMGA幫我打了幾次電話都連絡不上。我和JAMGA、阿布坐在客廳,自然而然又聊起他們的官司,除了「集遊法」、「妨礙自由」外,去年的一件舊案又被拿出來翻一次。那時,阿布和一些人在餐廳聚會,餐後餘興打麻將,結果被警察抓到,阿布擔心會被關進牢裡妻女無人照顧(之前有位沒身份的圖博人就被關了一年多),報JAMGA的名字頂替,後來罰了一筆錢,原以為事情已經完結,這次被警方帶去問話,卻又重提這件「偽造文書」罪。
這樣的場合氣氛最適合談往事和心事,但有些話題卻不適合寫出來,就留待以後合宜的時機。我們一塊去吃午餐,再趕往桃園縣政府前的法律扶助基金會,下午那裡安排了面談,他們要尋求法律的協助。
那天被帶到警局的七個人都到了,還包括一直陪伴著的老師──自他們到龜山後就來?他們認中文字,提供翻譯的協助。一夥人進會談室,收集大家的「臨時居留證」、警方給的單據傳票,影印留存,接下來詢問每個人的基本資料就耗費不少時間,因為基金會得審查個人的「經濟」能力,才能決定是否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JAMGA在台北有棟價值不斐的房子,原來是位嘛喇買的道場寄在他的名字底下,這個因素可能讓JAMGA失去資格,老師趕緊幫忙說明原由,想辦法找人證明JAMGA不過是個「人頭」。協助填寫資料的小姐好心的說:身份證可不要隨便借人使用,會讓你惹上麻煩的!一旁THINTSHO苦笑著,悄聲的對我說:這麼多年來,有身份的朋友,那個沒有出借過身份證?
經過一段不算短時間的混戰後,小姐把每人的基本資料印出來,在老師和我幫忙稍稍看過後,指著某些地方讓他們簽下名字。接著是律師進來面談,大家推派中文說跟聽都較好的KUNSANG主答,由他來述說被帶到警局問話的內容。事情已經過十幾天,KUNSANG努力回想,試著把當天的詳細過程還原給律師瞭解,偶而有人用藏語插話,似乎是在表示KUNSANG說得不對?KUNSANG說完後,律師問除了KUNSANG提的以外,其他人還有沒有遇到不一樣的問話內容?
PEMA和THINTSHO都補充了些,另外阿布和JAMGA還分別被控「妨礙自由」、「恐嚇」罪名,律師特別額外問他們兩人一些事,阿布得在KUNSANG的翻譯下才能順利談完。JAMGA身上比別人多了一條「違反集會遊行法」,當律師問他是否需要協助時,他竟然很有握的說:不用,那沒有事啦!我不知道JAMGA為何這麼樂觀,是因為他之前說過,出庭時,法官只問話五分鐘就飭回,讓他認為應該可以輕易解決?
看律師問得差不多,我問JAMGA被監聽的事要不要提一下?律師聽到問:警察有沒有放錄到的內容給你們聽?大家都搖搖頭。我問:你的意思警察只是「嚇唬」他們的?可是警察提到某通電話內容如何如何啊!律師不再做聲,收拾桌上東西,準備結束今天的問話。在我的感受裡,很強烈的認為,律師根本不想再節外生枝,去談其他是否該擁有的基本權益,包括搜索是否合法?扣押物品是否發給清單?問訊時是否律師或翻譯人員在場?簽名時是否明瞭筆錄內容?...於是我不禁要問,他們的人權是否被打折過?
那位小姐印出一份筆錄,由老師唸一遍給大家聽,稍做修改後,再印出七份,老師和我同樣指示大家在某處簽名。就在律師準備離開時,他們從背包裡拿出一條哈達,掛在律師脖子上,口唸「扎西得勒」,意思是祝福協助他們的律師「吉祥如意」!
下樓時,我問PEMA:你的中文不是說得很好嗎?為何要KUNSANG幫你翻譯?「我前一陣子生病,吃藥吃了幾個月,現在腦子不清楚,中文說不好,怕說錯了。」原來生病也會讓他的中文退化的!
下到一樓馬路旁,大家如釋重負似的嬉笑起來,TSHASHI指著對面說那有一家麥當勞,大家過去喝點東西聊聊,馬上被老師吐槽:那是肯德基不是麥當勞!我想對他們來說,這兩者大概不會有什麼差別。大家點了飲料,在二樓分成二組,一組說中文,一組說藏語,老師說起領居留證那天,她帶著九個人到勞委會申請工作證的事。她查過,有條法規說明可以「難民」身份申請工作證,但問題是那個單位有權限發「難民證明」,外交部?內政部?蒙藏委員會看來不像,應是移民署最有可能!台灣的「難民法」自2008年初民進黨的行政院提出後,就一直躺在立法院裡,沒有難民法的法源,其他行政單位怎可能有相關的施行細則。
老師也瞭解這個問題,但總得找各個單位努力試試看,因為這九個人將會是「標竿」,若他們能在拿居留證後,馬上拿到工作證,後續第二批拿居留證的,就可以循例拿到工作證,不需再等待幾年的時間,因為若不能立即合法工作,如此那張居留證又有何意義?
當然何時可以拿到居留證還是大家關心的,但今天下午,能解決官司問題比什麼都重要,我從大家臉上見到難得的笑容,至於居留證,先暫時擱著了,等就等吧!
2009.5.21
<Tib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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