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布袋警分局偵破強盜案
【記者郭政隆/嘉縣報導】去年12月25日午夜時分,3名蒙面年歹徒持槍侵入布袋鎮蔡姓被害人住處,並以膠帶綑綁被害人,同時搜刮其身上財物新台幣計5萬元左右,且吆嚇被害人交出提款卡及密碼,隨即提領被害人帳戶內之新台幣19萬元後逃逸,因被害人心生恐懼遲至98年1月10日才向嘉義縣警察局報案,警察局長謝文傑即指示所轄布袋分局分局長林依仰配合嘉義縣刑警大隊立即成立「1225」專案小組,並全力偵辦。
布袋分局「1225」專案小組偵辦此案期間,過濾所轄各路口監錄系統、調閱各家通訊公司通聯記錄,並查訪嘉義縣、市、台南縣、市及台中縣、市各汽車出租行,比對歹徒犯案所駕駛之「三菱」牌黑色自小客車,狡猾歹徒懸掛其他車輛車牌,並以無線電對講機聯絡,逃避警方日後追緝。
布袋分局「1225」專案小組契而不捨偵查,歷經6個月左右,終於偵破以67年次洪姓嫌犯為首之犯罪集團,其犯罪手法係由洪姓主嫌策劃並尋找被害對象,另其70年次謝姓成員負責犯案時車輛及開車,71年次的王姓嫌犯則與洪嫌一同捆綁並強盜被人財物;警方表示,該犯罪集團因於98年4月9日以相同手法在新營市犯案強盜被害人財物時,遭台南縣警局查獲,惟洪姓主嫌趁亂逃逸,謝姓、王姓二嫌則由台南檢方聲押中;因兩案犯罪手法雷同,布袋分局立即比對相關跡證,借提謝、王二嫌,並於警訊中突破其心防,二嫌乃坦承於97年12月25日發生於布袋鎮蔡姓民眾遭強盜案之犯行,惟供稱全案均係由在逃首腦洪姓主嫌所策劃,他們只是配合執行,事後各分得新台幣5萬元左右贓款花用。
嘉義縣警察局長謝文傑及布袋分局長林依仰共同強調,暴力犯罪行為,影響社會治安甚鉅,呼籲轄區民眾提高警覺防止被害,如有發現或被害情事,應儘早與警方報案,藉以掌握破案先機,以保障人民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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