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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累積了186,474篇報導,共12,754位公民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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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們的外交部,應該讓聯合國秘書處清楚瞭解,「臺胞證」是根據中華民國護照所衍生出來的。沒有中華民國護照,是申請不到「臺胞證」的。既然連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承認中華民國護照的身份證明效力,聯合國秘書處憑甚麼刁難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
我們更要讓聯合國秘書處清楚瞭解,臺灣是獨立的司法管轄區,不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國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二手傳播」的臺胞證,是很可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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