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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龍教授:稅改完全沒有提到賦稅人權 稅暴力沒有改善!

2017/09/2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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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陳志龍教授:稅改完全沒有提到賦稅人權  稅暴力沒有改善!

 

(記者李大山/台北報導)前行政院長林全卸任前推出稅改方案,各大報都稱之為「史上最強稅改」,對此,政論節目「新聞大解讀」主持人胡忠信特別邀請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等來賓特別評論此次稅改方案,陳志龍認為這次林全提出的稅改方案,完全沒有提到「賦稅人權」,也沒有談到如何讓人民過得更好,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並表示:「台灣沒有稅法,只有租稅暴力!」

 

財政部推動「稅改」並非頭一遭,早在1987年財政部其實就已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但包括這次在內,30年來始終只做局部修改,並未觸及根本問題,原因何在?陳志龍認為原因在於長久以來財政部對於推動「稅改」的目的認知錯誤,稅改的目的究竟是為了人民的福祉?還是為了給政府增加更多稅收?陳志龍認為,財政部的態度顯然是站在後者。稅官把老百姓當成鵝,為了能拔更多「鵝毛」,於是就出現了很多匪夷所思的做法,反正一切由國稅局說了算,所以「台灣沒有稅法,只有租稅暴力!」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就曾公開說過:「如果要考慮租稅人權,那乾脆都不要課稅。」

 

陳志龍直言,台灣的稅務存在兩個大問題,一來徵稅的對象不對,國家稅收絕大部分來自收入有限的上班族,這是不對的;二來稅收的運用也大有問題,納稅人的血汗錢被政府亂花掉,例如拿去搞凱子外交,及蓋蚊子館之類無實質效益的建設等等,甚至是流入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地下皇帝」口袋裡,像是兆豐金案被美國紐約州金融廳(NYDFS)裁罰57億,金管會卻裝瞎,放任不管?

 

陳志龍表示,稅收原本是要用來調整貧富差距,讓弱勢族群也能享有做人的基本權利,但我們國家卻不是這樣,這次林全提出的稅改方案,完全沒有提到「賦稅人權」,也沒有談到如何讓人民過得更好,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在歷任財政部長中,只有顏慶章是學法律出身的,其他人都是所謂的「財經專業」,影響所及,台灣的財稅制度相當欠缺法律和人權觀念。陳志龍指出,按理說,國家只有一套「規則」,那就是憲法和法律,但我們的稅制卻是「超規則」,無視於憲法和法律規定,所以說它是「租稅暴力」並不為過,例如人民有人身及遷徙自由,有財產及訴訟權利,但財政部卻可用一紙行政函令予以剝奪及限制納稅人出境;納稅人不服國稅局裁定,想提起訴願,還得先交一半稅額才行,這些都是有違憲、違法的「超規定」。第二個亂象是國稅局不按照證據辦事,無中生有,巧立名目,濫權徵稅。我們原本是「租稅法定主義」的國家(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現在卻被搞成了「租稅議訂原則」,國稅局甚至還自創一套「經濟實質宏觀角度」的說法,亂搞一通!

 

「太極門案」發生迄今已21年,法院也已經在十年前三審確定無罪無稅,還太極門清白,唯獨國稅局仍拿著當年侯寬仁檢察官寫的違法起訴書(這份滿紙荒唐言的起訴書早已被三審法院廢棄),不斷對太極門開出違法稅單。陳志龍直言不諱:太極門假案是政治整肅,跟所謂「宗教掃黑」、司法或稅務無關,根本就是「假案整肅」。陳志龍曾在228調查委員會當過董事,寫過228的調查報告,也曾在白色恐怖基金會擔任法律研究召集人,很清楚「假案整肅」的手段──假造證據、編造故事、秘密證人檢舉…。

 

陳志龍指出,台灣在1987年解嚴後,儘管經歷過幾次政黨輪替,但至今並沒有真正實現「轉型正義」,政府犯罪始終存在,沒有被著手清理,無論是在行政、立法、司法等各個方面,都還沒開始真正的「轉型正義」,所以直到現在台灣都還不是一個真正正常的民主憲政國家,而太極門案發生在1996年,當時距離解嚴還不到10年,之後,「假案整肅」也仍然時有所聞。

 

陳志龍表示,德國在納粹統治時期,「假案整肅」不勝枚舉。戰後,德國致力於推動「轉型正義」,其中有兩大重點,一切施政以人性、人權及人民的福祉為中心,也可以說是以「良心」為本;再者,強調理性思考、證據邏輯,也就是按照證據辦事。在台灣,「假案整肅」之所以一再出現,正是因為欠缺這兩點。

 

當年侯寬仁檢察官將同一筆捏造不實的金額,一方面誣指為詐欺之「不法所得」,請求法院依法沒入國庫;同時又指稱是補習班學費及營業收入,有漏稅之嫌,將案子移送國稅局,而國稅局沒有等司法判決確定所得性質隨即開單課稅。陳志龍說,關於此一案件,國稅局的做法很奇怪,因為國稅局有個慣例,那就是在案子沒確定前,並不會開出稅單,例如扁案,國稅局就沒有開單,依他判斷,太極門案應該是有「高人」在後面指揮。陳志龍語重心長地對國稅局提出呼籲:「國稅局就按照慣例,摸著良心,把這張稅單撤掉,像這樣假到底,對國家、對人民、對國稅局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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