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旅行社要向中影公司求償四千萬重建費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針對tvbs電視台六月廿七日報導中影文化城荒廢多年,中影董事長郭台強委託蔣友柏改造為「遊園戲夢」再出發!阿里山旅行社董事長林務局要委託律師向中影公司、中央公司求償坑他四千萬元的重建費。
林務局表示,tvbs電視台報導中影文化城荒廢8年,正式轉手給郭台銘的弟弟郭台強後,在今年底將有新風貌!郭台強找上了蔣家第四代蔣友柏合作,重新打造中影文化城,未來將以「遊園戲夢」的風格重新開張,蔣友柏說儘管中影過去是黨產,爭議不斷,但就像他設計兩蔣商品一樣,兩蔣也有爭議,只要是對的事情,不能因為有爭議就不做,他要賦予中影新生命。
本名是瑞里大飯店董事長林士榮的林務局指出,曾拍攝電視、電影紅極一時的中影文化城因經營不善而荒廢;林務局在白河鎮經營台灣電影文化城、寶島週遊聯盟渡假券行銷台灣一百家飯店,有起死回生的成功經驗,中影文化城人員連繫林務局民國九十六年七月間前往中影文化城洽談合作事宜;林務局前往勘察中影文化城時,有中央電影公司副理孫玉豪陪同,認識中央電影公司副董事長莊婉均,多次詳談到簽約時,中央公司才告知已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委託中影公司處理中影文化城租賃及委託經營相關事務。
林務局表示,當時中影負責人莊名葳是莊婉均妹,簽約後他支付莊名葳一年租金及保證金給莊婉均,簽約後,林務局為求能趕在暑假前將中影文化城整修完成,迎接暑假遊客,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七日即雇工一百餘人進場整修,莊婉均有放行條,請警衛准林董進場整修。
然就在中影文化城的修繕快要完工之際,準備於7月份開始試營運,經濟日報於97年6月25日報導中影文化城預計重新營運之新聞,林務局於97年6月27日接獲中央公司函文,告知中央公司並未將中影文化城出租或委託營運,並陸續於97年7月1日、97年7月21日接獲中央公司所寄之存證信函。
中央公司隨即於97年7月31日對告訴人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禁止告訴人繼續於「中影文化城」為任何施工或營業等行為,而被告孫玉豪復於中影文化城於97年8月1日開始試營運期間,在現場屢次阻止遊客進入,並於97年8月27日,其又駕駛公務車將大門擋住不讓遊客入園,並將中影文化城斷電、封鎖大門,禁止告訴人進入,林務局始知被告孫玉豪等人自始即設定圈套,詐騙告訴人入場進行整修,待整修完畢後,再假藉合約糾紛,沒入告訴人租金及資產,以行詐騙之實。
被告等人自始即無意將中影文化城交由被告使用、收益,乃以中影文化城為餌,先誘使告訴人與中影公司簽約,先詐取告訴人租金、押租金、保證金數百萬元,並待取得告訴人所交付之租金及將中影文化城修繕完畢後,即搶取告訴人之修繕成果,使得告訴人先前投入之3000多萬元資金付諸流水,徒使中央公司獲得中影文化城整修後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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