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大」公開,誰要負責?真理大學法稅論壇從個案談正義
偵查「大」公開,誰要負責?真理大學法稅論壇從個案談正義
《記者司馬玲/台北報導》是寫小說還是真案情?媒體辦案,偵查「大」公開,誰要負責?2017年11月23日早上10點由真理大學法律系、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及法稅改革聯盟合辦,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偵查不公開」於淡水真理大學財經學院熱烈開講。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主持,邀請媽媽嘴老闆辯護律師蔡富強、曾任職法官多年真理大學法律系林燦都副教授及法稅改革聯盟青年代表黃曉云與談,從多起媒體喧嘩一時的刑事案件抽絲剝繭,延伸看國內法稅畸型生態。期許透過實務與理論的對話,讓公民法律教育從心紮根。
吳景欽表示,偵查不公開是為了防止法官、檢察官未審先判,以防輿論營造被告有罪的氛圍,影響檢察官、法官認定被告有罪,違反無罪推定,同時保護目擊者、證人、被害人。然而現在檢察官動輒把訊息給媒體,讓媒體營造被告是有罪的情況,有利檢察官聲押,若法官不准就被質疑是恐龍法官,造成法官審判壓力。21年前的太極門案、近年的媽媽嘴命案或陳姓模特兒事件,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事件一再重演,卻從未被真正究責。
濫權起訴在法律雖有訂定,僅具宣示性的意義!吳景欽表示,法官法第89條第4項第5款規定,若違反偵查不公開,情節重大者可送個案評鑑。但事實上,評鑑委員會組成,官官相護缺乏獨立性,評鑑時效僅有2年。同時被檢察官濫權起訴,在審判過程中還沒確定前,評檢會不予受理。以太極門當初刑案一打就是10年,待審判終結送懲戒時,時效卻已超過2年。因此濫權追訴罪至今根本未使用,而所衍生的冤獄賠償金,江國慶案冤賠1億300多萬、蘇建和案冤賠1584萬及徐自強案冤賠2812萬,卻由所有納稅人買單!
蔡富強則以飽受輿論審判的媽媽嘴命案為例,強調科學鑑識辦案,首重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江國慶案、蘇建和三死囚案、蘇炳坤案、鄭性澤案即是刑求造成的冤案,而太極門的法稅冤案,更是集違法偵查之大成,明顯有以下缺失:以押逼供、違法拘留關係人脅迫取供、濫權搜索、打壓言論自由、隱匿被告之有利證據、違反科學辦案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違法凍結資產及自相矛盾之起訴書,不法所得請求沒收,同時又起訴逃漏稅移送國稅局課稅。卻因刑法第125條形同具文、無牙老虎的監察院及官官相護的檢察系統,餘毒貽害21年迄今未解,國家人民付出代價無數。
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學生黃曉云,認為台灣人民不相信的不只是司法,而是整個台灣政治體制跟政府官員的腐敗。她十分認同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提出的「司法轉型正義要先找回良心」,推薦迄今已有197個國家、3000多個單位、26萬人響應的良心時代活動。她表示曾以國際志工身份,2015年11月參加印度首席大法官國際會議,2017年9月在紐約與各國元首分享愛與和平的理念,兩次經驗讓她遇見許多國家的法官與領袖,明白透過實際行動力,愛與和平絶非空泛的理想。
然而反觀國內司法體系的某些法官明顯忘了法律的初衷,黃曉云現場放映一段2017年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法官在駁回太極門上訴案後,在當天記者會記者問:中區國稅局是委託台北國稅局代查,台北國稅局已經在復查決定載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不是學費是贈與,不知是審判長沒有看到,還是怎麼樣?林秋華竟自承:「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自爆忘記對人民有利證據的荒謬言論的影片。她憤慨指出:「你年紀大了,那你會忘記領薪水?」直指行政法院實為敗訴法院,人民敗訴率95%以上,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劉錫賢以及莊金昌三位法官都曾在一整個年度總共178件稅務訴訟,100%判人民敗訴,完全無感人民之苦。試問人民若不是很肯定受到冤屈,誰願意賭不到5%會贏的機率,花錢請律師、會計師打官司,身心飽受煎熬?
林燦都表示納稅的概念,應是人民依照法律規定納稅,有納稅的義務,稅捐機關也應按照法律的規定課稅,遵守憲法對人權的保障。目前人民聲請大法官釋憲以稅務案件最多,意即人民因為稅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最嚴重!國稅局漠視法律程序,依其內部發佈的行政規則、解釋函令課稅,意即國稅局說了算,人民完全無法對抗。
當人民對課稅不服,卻無法直接訴願,須先向國稅局申請復查,但97%國稅局都會回覆要繳稅,因此復查無用!但走行政訴訟救濟程序,卻只有5%勝訴率,這樣的救濟制度大有問題。林燦都期許現場與會學生,日後若有機會當稅官與公務人員,應落實法律人權!
大四蔡姓學生接受採訪表示,因日後想當調查官,跨修不少法律系課程,了解到很多司法及稅法不公義的現狀。然而看到影片中行政法官林秋華說:「年紀大了有時候證據看了也會忘掉」而遺漏對人民有利的證據,讓人深覺不可思議。他表示對法律系學生而言,拼死拼活就是為考上律師、司法官。林秋華身為社會菁英,更應有良心堅守在各自的職位上,這是台灣需要改革的方向,也需要很多人共同努力!
吳景欽表示,此論壇目的在教育學生,法律條文並非用來考試,而要落實在制度中使用,日後從事法律工作中去實踐。身為現代公民,人人都需要法律觀念。現代的法律公民教育並非順民教育,當國家有不當侵害時,公民要懂得如何用現有的法律去救濟對抗,這是身為法律教育工作者要努力的方向。
圖1:由法稅改革聯盟等單位推動的「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深入校園,真理大學法律系參與合辦,讓大學生更關心社會,法治教育從良心紮根。
圖2:吳景欽(右)與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代表簡志誠(左)互贈感謝狀,期許透過法稅改革論壇的推動,實務與理論的對話,讓公民法律教育從心紮根。
圖3:蔡富強律師以媽媽嘴命案為例,陳述科學鑑識辦案,首重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重要。指出江國慶案、蘇建和案、蘇炳坤案、鄭性澤案即是刑求造成的冤案,太極門法稅冤案更是集違法偵查之大成。
圖4: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學生黃曉云認為台灣人民不相信的不只是司法,而是整個台灣政治體制跟政府官員的腐敗。
圖5:林燦都指出,目前人民申請大法官釋憲以稅務案件最多,意即人民因為稅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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