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106年度 第四次文化資產審議會
緣由:報導「屏東106年度 第四次文化資產審議會」
時間:106年12月11日(一)
地點:屏東
音樂: 創用 CC by 街頭藝人 桃園大溪橋頭 黃老師
古典吉他獨奏版 0987-182214
參考資料:
2. 文化資產保存法
3. 請縣政府正視屏東市南京路與林森路段的日本時代偕行社與憲光十村(日本時代屏東憲兵分遣隊官舍群)請列入文化資產歷史建築保存。
口白:
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條
文化資產 包括 第一類的 有形文化資產
如古蹟 歷史建築等 計九項
及 第二類的 無形文化資產
如傳統表演藝術 民俗 等 計五項
而為審議 文化資產的
指定、登錄、廢止等事項
中央或地方政府 應組成
相關的審議會 來進行審議
屏東縣政府 106年度 第四次的
第一類 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
於12月11日舉行 主要 針對
屏東市 憲光十村等三處
計52棟 日本宿舍眷村 審議
上午 進行 現場勘查
先來到 憲光十村
打開 將近一年 未開的大門
前院 已雜草叢生
已不見 先前的走道
後院的 雜草 更高 更密
打開宿舍的 原住戶
小時候 爬進屋的 小氣窗
這是 小時候 睡覺的床
就和日本 卡通的 哆啦A夢 一樣
這是廚房
臥室
客廳
最後再鎖起來
然後 來到 第二處 得勝新村
很特別的是
這裡原先 都是預計 要被拆除的
但在 各界陳情下 才在最後一刻
保留下了 原先的日本宿舍
等待 今天的審議會
將視 審議結果
來決定 是否 繼續拆除或 保留
但是 許多的 屋舍建築
或多 或少 都已被破壞
最後 來到 空翔區
這裡 最特別的是
很多圍繞在 老屋旁的 老樹
部分的屋舍 損毀的 更嚴重
現場 初步討論後
下午 再進行會議討論
由主辦單位 先說明
各審議案的背景資料
然後 由提報單位及
關心被審議案的 公民發言
發言後 需離場
然後由 審議委員 進行 討論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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