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 被以違反國安法送辦判刑?請官員不要低估人民的力量!
登山 被以違反國安法送辦判刑?請官員不要低估人民的力量!
※ 我們要更相信,人民的力量就像一滴一滴的水滴,可聚成一股龐大的力量,在我們太魯閣的水,也能切割出美麗的峽谷。(蕭美琴) ※
山愁,是最高貴的痛苦。在我們自由民主的國土內,除了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外,為什麼還那麼多地方「這裡不能去、那裡不能走」?孰令致之?管山的官爺們是也!他們拿著雞毛當令箭,亂禁濫管,中央地方不同調,中央標榜的是綠色執政,向以自由民主的捍衛者來「高自期許」,惟執政以來,諸多地方政府亂搞出一些比戒嚴時期還戒嚴的管山措施,令山友「動輒得咎」?用自訂的什麼登山自治管理條例來威脅、來開罰,尤其離譜的是管山林的基層單位竟然扮演起警察來,對登山客開單?不但開單還移送,最後被譏為恐龍的法官們,竟然還用違反「國安法」來伺候!坐在廟堂之上、走在雲端之巔的這些官爺們,你們怎麼看待這種扯事呢?視而不見嗎?你們知道小老百姓連登個山,最害怕的竟然不是風險有多高而是懼怕「官法吃人」啊!
有句陳抗的台詞說得好,「當墮落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管登山的單位有很多但負責的單位卻沒有?最後竟然跑出個台中市消防局率先來管登山這乙節,這不是很荒唐、荒謬的事嗎?登山關消防什麼事?綠色執政就這樣「墮落」、「胡搞」或「和稀泥」嗎?登山的人,心胸很寬廣、眼界很高超,絕不會因為登山受阻而鬧「革命」?但忍耐總是有個限度,若還這樣為所欲為的對登山亂管制、濫開罰,誰敢保證最後不會以「兩敗俱傷」來收場?
眼前多少不平事,願與將軍借寶刀?從幾位國家領導人大都不太喜歡運動看來,渠等對爬山更是興趣缺缺(作政治秀上山去走幾步則另當別論)?好不容易出現一位愛好跑步、游泳的領導人,只見現實環境裡竟然一窩蜂演起「大蓋游泳池」的官場現形鬧劇!2010年1月,有報導指出,「教育部提出『泳起來專案』,將在未來12年投入120億元預算,在全台各級學校蓋300座游泳池,卻遭外界質疑未考量南部缺水情況,恐怕會蓋出一堆蚊子池。總統馬英九對此表示,由於每年發生許多青年人溺水意外,蓋游泳池的主要目的,是讓游泳成為每個孩子的生活基本技能。」若以此邏輯推演,每年都有一些人發生程度不一的山難,那不多蓋幾所登山訓練教室來好好訓練孩子們的登山技能嗎?
拒絕發聲並不奇怪,因為發聲不但需要勇氣,而且意味著承擔。難怪,2011年12月31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指出,「她會當一個公平分配資源的總統,不會因為自己喜歡游泳,就在全台各地蓋游泳池,而且她會公平分配國家資源,讓從事各項體育運動的人,都能得到國家的支持。」蔡英文執政快2年了,登山的人還在盼望這「讓從事各項體育運動的人,都能得到國家的支持」何時實現?是底下的官員不會拍馬屁嗎?還是故意挖蔡英文執政的牆腳?登山活動不太需要花政府多少預算,但卻能嘉惠幾百萬的登山人口,為什麼遲未見有所改善契機呢?反而搞出一些有的沒的管制、限制、禁止,甚至處罰、判刑!試問,小英總統,妳有多少選票可以流失?惠而不費的施政為什麼被搞成這副德行?
自由的代價,便是永無止境的警惕與覺醒。好在,民進黨內還有位現任立委叫黃國書者,他有鑑於山友的極大反彈,也意識到登山卻被以違反國安法送辦的荒謬性,因此出面召開記者會,黃立委批評說,「以國安法管制山地治安原先是為了防治匪諜,如今卻變成管制登山行為,『全世界可能找不到』,呼籲朝野應盡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法律,同時釐清主管機關責任。」這真的是切到重點了,一則民主時代動不動就揮動「國安法」這支大刀,還朝登山客狠狠地砍下去,以致「血流成河、哀鴻遍野」,這就是民主自由的結果的「必然之痛」嗎?還是綠色執政的「怠惰之過」?二則登山的主管機關究竟是那個單位,迄今仍然無解?林務局、警察局、消防局、體育局、國家公園?似乎大家都能管也都在管,但都是「亂管」、「愛怎麼管就怎麼管」,把登山這鍋好好的飯幾乎燒成鍋巴?任誰都無法忍受!
山友們,在喚起登山熱情以及激發出與官抗爭的勇氣時,亟需有這種認識:「任何犧牲基本自由以換取苟安的人,最後既得不到安全,也得不到自由。(班傑明‧富蘭克林)」已故畫家、二二八受難者陳澄波曾說:「有熱情才是溫柔,有勇氣才有自由」。山友們,我們有滿滿的登山熱情,也有一顆善良對待大自然的溫柔心;我們有堅強的自由登山意志,但我們缺乏集體的勇氣來對抗濫管亂禁山林的政策?想要怎麼收穫,必先怎麼栽!愛登山的你以為呢?
~ 百岳老查 2018.02.21.
附 記:
本照片引自2018.02.13.自由時報。是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今(13)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登山客遭國安法起訴,法令明顯不合時宜。(記者彭琬馨攝)與會人員還包括排灣族山友阿烏查戈馬杜安、資深山友蔡日興、蔡及文等人。阿烏查戈馬杜安表示,「去年1月,自己與另外8位山友在攀爬六順山的過程,經過林務局檢查哨,遭林務局人員以國安法開單舉發,最終遭判6個月徒刑與易科罰金。他質疑,『行為正當的善良老百姓爬山,為什麼被當成匪諜看待』,批評政府法令不合時宜。」
阿烏查戈馬杜安是原住民,進入山區竟然還這樣「搞」他,乞丐趕廟公嗎?最可惡的是林務局,林務局林政組保林科吳科長平解釋說,「林務局只是柔性勸阻、開單舉發,後續尊重法院判決。」真不知所云何事?我們要問,你們勸什麼阻、開什麼單啊!這就是你們的「業績」嗎?抓不到山老鼠卻抓幾個登山客來充業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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