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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白玫瑰運動-正義的天秤不容傾斜,還我專區,拒絕恐龍法官

2018/03/18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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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2
檢舉

台灣每天有近40位性侵受害者
這樣驚人的數據代表什麼?!
代表社會出了非常嚴重的問題...
而我們的司法卻還在"一刀殺死不算殘忍"、"為了強暴不小心誤殺免判死刑"、"就算有高度再犯風險也可以放回社區"...

照片

▲推動白玫瑰法案的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本月25日發起重上街頭行動。

「過年前,當我們得知兩位法官不只申請釋憲,還在釋憲結果未產生前,即不遵守經人民上街推動的「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草案」第22條規定(加害人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經鑑定、評估其自我控制再犯預防仍無成效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檢具相關評估報告,送請該管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軍事檢察署檢察官依法聲請強制治療。)駁回檢察官申請,而將經長久專業評估應進入專區強制治療的「高再犯性侵累犯」放回社區時,我們長久關注的人都已憤怒。」

請支持3/25白玫瑰社團的上街行動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84192778598657/
為了自己、為了親人,不要再默許惡魔恣意妄為了~!

參考宅王殺女案的判決書:
#該男行兇前至少已經強暴那位苦主A女2次。
行兇當時稱「我要自殺了,今天是我人生最後一天,所以我想在人生最後一天跟妳當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這是我的夢想,希望妳不要破壞我的夢想」不顧A女業已倒地死亡,當街褪下A女外褲及內褲,親吻A女遺體私處。

判決結果:張X文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褫奪公權陸年;
扣案之鈦鋼刀壹把,沒收。

補充資訊:再查進去發現此人的父親也有家暴史
被告之父酒後會以莫名的方式暴怒、體罰兒子以宣泄其壓力,形成被告某種程度的心理創傷「我沒有作錯事,為什麼要對我這樣」,
並經由社會學習(social learning)的方式,學習到父親衝動、暴怒,然後再後悔道歉的因應模式。

補充資訊:「性暴力加害者之犯罪循環路徑」
如當感受到壓力(A女準備與其分手)→產生負面情緒(我對你那麼好、你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而後出現扭曲認知(發生性行為後,我們可能就會和好如初/我要你用性來補償我的損失)→預謀犯案(準備性侵)→犯案(性侵)

補充資訊:家暴有高度致命危險,隱忍會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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