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展再生綠能,行政院在105年9月訂定「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經濟部率先鎖定嘉義、台南等沿海約770公頃的閒置鹽灘地,預計近兩年內大力發展太陽光電,目前嘉義地區陸續開發太陽光電專區,除廢棄農田地目前已能看見太陽光電的設置,能源局也開標合計102公頃的廢棄鹽灘地範圍,廠商得標後將於107年6月底正式動工。
布袋地區已能見得陸續設置的太陽光電,雖部分民眾對於綠色能源的發展持正面的態度,但其實當地居民對於種電計畫仍一知半解,到了政府確定實行階段後才得知自己的居住地要設置太陽光電專區,對於政府的政策實施,居民也表示希望能有在地回饋機制。
目前鹽灘種電計畫已進入實行的階段,嘉義沿海預定範圍涉及布袋、義竹、好美里濕地等地區,雖是廢棄鹽田或已成人工滯洪池,但當地其實擁有多種候鳥遷徙來此過冬,環保團體及生態保育團體就認為,政府綠能資訊不公開,太多疑慮等待解決,政府單位就急於招標,忽視嘉義地區部分鹽灘地仍具有「濕地」功能,當地的「生態價值」是否被輕視?
綠色能源的發展固然是保護環境的美意,但當地原有的重要生態與能源發展的兼顧始終是個難題,濕地成為光電廠並非全然不可行,但如何選擇適當的鹽灘地發展能源,是必須經過專家學者及政府相關單位的審慎評估,而聽取當地居民意見,更是政府在決策前,面對問題的基礎也是極為重要的一環。
曾鈺閔 林宛樺 謝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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