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隨著侯友宜參選新北市長,他們家在陽明山的「集合住宅」出租給文化大學,作為學生宿舍一事,再度被拿出來檢視。我覺得這件事涉及到公平正義問題。
陽明山地區跨越臺北市的士林和北投兩區。大部份土地被劃入陽明山國家公園和保護區。蔣介石時代,士林和北投兩區歸「陽明山管理局」管轄,直到1974年才由臺北市政府接管。1979年臺北市政府雖將陽明山部分地區,由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但經過30多年,細部計畫卻難產,臺北市政府也未依法定期檢討都市計畫,反而自行訂定沒有法律依據的「保變住」地區建築管理規定;居民必須申請臺北市政府特許,才能蓋「臨時建築」。只有侯友宜家土地所在的山仔后一小塊地區例外,臺北市政府特別為他們訂定細部計畫,讓這個地區可以蓋房子;其中包含美軍眷舍。
30多年來世居陽明山地區五、六代的居民,房屋老舊,無法改建;子女成年,更遑論增建。臺北市政府總是藉口山區有土石流。其實,釀災的幾乎都是一些不知道用什麼「辦法」取得建築許可的外地人。蓋別墅時,自恃後臺硬,未作好水土保持。颱風來了,邊坡崩塌,還出過人命。有沒有土石流,去看溪流最準。土石流地區,河床必然會沉積一些「新的」土石。陽明山地區的溪流,有這些現象嗎?臺北市政府還自詡當地的一些自來水廠是最乾淨的自來水源。何況,如果真的有土石流風險,為什麼不檢討都市計畫,把「保變住」地區改回保護區。
如果陽明山地區真的是土石流潛勢區,為什麼山仔后可以大興土木,蓋文化大學和集合住宅。華興中學又怎麼說,還剷平整個山頭?還有,像白雲山莊之類的一些公寓大樓又是怎麼回事?
仰德大道兩旁各50米是綠地保護區,依規定只能蓋農舍。現在為什麼蓋滿了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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