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曹啟鴻宣示復建救助採取〞從寬、從速、從簡〞
縣長曹啟鴻宣示復建救助採取〞從寬、從速、從簡〞
日期: 2009/8/10 發佈人: 新聞行政科 張淑麗 發佈單位: 屏東縣政府
針對莫拉克颱風造成屏東縣五十年來最大的損害,屏東縣長曹啟鴻宣示,復建救助採取〞從寬、從速、從簡〞三大原則,積水消退後的未來七天訂為〞家園清理週〞,不但受災標準從寬認定且要求十日內發放救助金,一級主管認養災區復建等,同時,明確要求中央支援每天3,000兵力協助復建,他同時公佈捐款帳號,呼籲全國民眾對這次受災最嚴重的屏東縣伸出援手。
已經二天二夜未閡眼,並親自進駐災區前進指揮所的曹縣長,昨晚在〞屏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沈重地提出七大項宣示,如下:
一、 積水消退後,未來七天是屏東縣的〞家園清理週〞,縣府團隊全力投入災後復建工作,比照登革 熱防治責任區,由單位主管認養災區,全力動員協助復建,期間授權主管進行彈性上班。
二、 屏東縣境受災面積廣大,亟待國軍人力及包括道路清掃車等機具投入協助救災復建,依人口數的百分之一計算,至少每日需要3,000個兵力進駐協助,另外,還有推土機、悍馬車、抽水機…等,請中央務必全力支持!
三、 為避免繁複的行政認定手續影響災後重建速度,只要經鄉鎮公所提報,一村有一半以上戶數或面積淹水,即推定全村受災,認定為災區,並爭取時效在十日內發放天然災害救助金,免去勘驗的繁複的行政認定手續。
四、 針對災區範圍內,汽車受損無法使用,逕行認定修復期間為一個月,因此,退還一個月的汽車牌照稅。
五、 爭取中央同意,減徵免開立統一發票店戶之一季營業稅。
六、 有關農漁災損部份的認定,屏東縣的農漁損失已經達到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但依據農委會的規定,從申報10天、勘查 20天、複查10天,至少要40天,緩不濟急,希望以專案方式簡化,比照縣府發放救助金的方式簡化程序,儘速核撥;此外,建議提高救助額度,並針對非法養殖業者亦能以救助金額的50%進行救濟。
七、 歷經這次重大災情後,請中央全力支援屏東縣境的橋樑、道路、堤防的修復及新建、相關治水計劃的核定及經費核撥等,以維護屏東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曹縣長表示,雖然全國各縣市均有災情傳出,但屏東縣在短短二日內降下2,500毫米的雨量,受災面積最廣也最嚴重,因此,未來復建需要龐大經費,希望全國各界伸出援手,捐款帳號為:台灣銀行屏東分行017038003667屏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捐款用途指定為─莫拉克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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