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代價從玉山排雲山莊扛一顆75公斤的電池下山 這錢能賺嗎?
8000元代價從玉山排雲山莊扛一顆75公斤的電池下山 這錢能賺嗎?
※ 沒有人會懂你到底有多痛,沒有人會懂你到底要怎麼繼續生活下去,沒有人知道你經歷了怎麼樣的生活,也沒有人知道你微笑背後所隱藏的傷痛要怎麼激烈,更沒有人知道你在悲傷的時候卻發現原來沒有了眼淚。(作者不詳) ※
看了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所錄製的,從玉山排雲山莊揹負一顆75公斤重的太陽能廢鉛酸電池下山影片。百岳老查心裡真是「五味雜陳」,感嘆於「利見於前,害乘於後,相召相累。」這些負重的朋友們為了生活,也只能「潦了去」?
高陽在《胡雪巖全傳.平步青雲》上冊寫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雪公,你的條件開得不夠吧?」網路上一則英雄帖是玉山國家公園的排雲山莊最近整理環境,要將近80顆、每顆75公斤的報廢鉛電池運下山,每運一顆可獲得8000元代價。訊息已傳開多日且引發諸多討論,似乎「問津」者少、進度緩慢?也許是這個「條件開得不夠吧?」百岳老查以為這個價碼似乎是十幾、二十年前的行情?
《黃石公三略》這兵法書裡指出:「軍無財,士不來;軍無賞,士不往。香餌之下,必有死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有足夠的金錢代價,連鬼都會想要來扛電池下山?往返塔塔加登山口到排雲山莊長達17公里之遙,顯然這個8000元價碼離「實際行情」還有些差距?以致天下勇士興趣缺缺?果真是如此,建議權責單位再大加碼一番,也許就會有人「前仆後繼」來扛「錢」?這就是姜太公所說的:「釣絲細,魚餌顯著,小魚就會來喫;釣絲中等,魚餌味香,就能釣上中魚;釣絲粗長,魚餌豐富,就能釣得大魚。」的道理!
百岳老查早年登山偶會在山徑上碰到一些「挑夫」,受雇從山下扛重物到山區指定地點,秤斤論價。如那些年從東埔到觀高工作站扛重物一公斤是100元(當時對挑夫實在有點剝削之嫌)?一包水泥50公斤、一根長的四方形粗木樁重量也有幾十公斤且不好揹,都是在這種「廉價勞工」的血淚下一一搬運上去的,跟後來用直升機吊掛山屋建料是不可同日而語?因而,山友們當你在使用山區公共設施時,能不愛惜嗎?
揹75公斤重物走山徑且下坡,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事?即使勉力為之,恐怕要付出不可預期或難以想像的後遺?歷史上稱得上力能扛鼎的「大力士」也沒幾個,儘管他們能夠舉起幾百公斤重的鼎,但這些舉鼎的「勇士」似乎都沒啥「好下場」?如西楚霸王項羽、大唐裴元慶、戰國時期秦武王、戰國時期秦武王手下力士孟賁、隋唐李元霸等,不是因傷死亡就是戰死沙場?這些史料記載也許摻有諸多神話在內,不能盡信?一般認為體重的「3倍」重,是舉重運動項目上的一個「極限」,從1983年保加利亞舉重運動員史蒂芬.托普洛夫舉起了自身3倍重的槓鈴後,已成為這項紀錄的開創者,之後少有人及?
似有無法被察看的瘡疤?但這種舉鼎、舉槓鈴是瞬間的動作即止,但一路從山上扛重物下山,這又是另外一種「極限運動」了,傷膝、傷腰、甚至傷頸椎是必然的?加上天氣因素,過程中若有個閃失或差池,後果都難以想像,好在一般人「想都不敢想」?據悉,目前有少數幾位勇士在陸續運送中,「每天一早上山、傍晚一人揹一顆電池下山,上山趕路,下山揹電池都不敢走快,否則膝蓋疼痛難受。」賺這種錢,要承擔眼前及日後的風險都很大?
人生劇本永遠不會以你想得到的方式上演。西漢文學家劉向《說苑》:「夫君子愛口,孔雀愛羽,虎豹愛爪,此皆所以治身法也。」愛他就不要傷害他,身體只有一個,人生只有一次!凡事量力而為,豈能「為財而死,為食而亡」乎?生命有保存期限,負重行山能力也是如此,揹負75公斤重物下山,真的是點滴在心!嗚呼,水暖水寒唯有魚自知?
~ 百岳老查 2018.07.05.
附 記:
1.本照片引自2015.07.25.黃正安山友的臉書(百岳老查稍處理過)。一桶瓦斯33公斤、2桶加上肩架私人裝備,重量幾近70公斤?嗚呼,「高山協作員的工作長期遭政府漠視,在登山活動還是處於社會少部分族群的休閒育樂,協作員的職業彷若遭社會遺忘,無法保障基本工作權益,多半依附在已有公司規模的登山隊工作,卻存在超時工作、無規定排休,負重與薪資間是否合乎比例等問題,長期存於協作員工作環境。(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104級畢業製作記錄片,Tumaz托馬斯工作室)」
2.每個人的負重能力差異很大,如身高164公分的日本登山家三浦雄一郎,他年輕時在日本的阿爾卑斯山擔任「強力(即挑夫)」,他可以揹負約100公斤的重物奔走於山裡,他分別於2003年(70歲)、2008年(75歲)、2013年(80歲),三度成功登頂聖母峰,這項壯舉刷新了世界紀錄。他的這個能耐幾人能及?負重,在登山界流傳的一個概數,以不超過體重的三分之一為原則,而且一趟的負重之後必須要有足夠的時間讓身體去休息、修補,只可惜的是一般以負重為業的山域協作(揹工),上山的頻率非常高、也很密集,百岳老查自登山以來接觸過好多位這類朋友,但絕多數是早早就結束山林揹重歲月,因為過度使用與不當使用是也!這算是一種「職災」嗎?能申請職災醫療給付嗎?
3.超倍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接獲玉山國家儲能系統案,其負責人林榮豐澄清說,「排雲山莊以前使用的是『鉛酸電池』,體積和重量都是現在『鋰鐵電池』的3倍,早期(尚未禁止空運的時候)是以直升機的方式,分批運上山,不過估計一天只能儲電2個小時,2年就必須更換一次,只是一直都沒有搬運下山回收。」林榮豐進一步指出,「2016年為完成『離網型』儲能系統,也是請山友親自背電池上山,不過一箱鋰鐵電池約為14公斤,比早期的鉛酸電池輕得多,使用年限也比較久,估計能使用十年。」
百岳老查回應1:
中央社2018/07/04 19:47所發出的新聞稿指出,「玉管處表示,以目前民間揹工費用計算,背負30公斤物品到排雲山莊費用約4000元,換算每公斤為134元,這項工程考量電池重量超過30公斤,編列預算時大幅提高單價到每公斤160元,經廠商投標後,減價為每公斤157元。換句話說,根據玉管處的得標金額,背一顆75公斤重的電池,承包商應付酬勞為1萬1775元,雖然與8000元有著3775元落差,可能為承包者行政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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