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公文回復交通部 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的領導下 繼續擺爛
公民記者:朱水文 絕對真新聞
消失的中華電信標誌?飛到哪裡去?是否有人受到傷害?
台十一線見到中華電信的建築物,門口盡是垃圾,牆壁也裂開,花圃也傾倒!
以上照片2018年07月02日拍攝狀況。
而中華電信回文給交通部的函?都是[處理完妥]?這樣的現象?是躲在冷氣房寫的公文!
交通部長賀陳旦曾任中華電信董事長,繼續縱容中華電信董事鄭優領導的團隊繼續擺爛下去?蒙騙股東及台灣人民?
2018年7月2日中華電信臺東營運處東管字第1070000083號
主旨:有關台端向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反映有關寧埔等機房建物及設施安全維護問題,敬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電信公司2018年5月15日信管建字第1070000250號函轉交通部2018年5月4日交郵字第1070501294號函辦理。
二、有關寧埔、信義、樟原、都蘭、富岡5機房、成功線路中心建物及設施安全維護問題,本營運處已於2018年6月底改善完妥,檢送改善前後照片6份,請查收。
三、感謝台端所提出善意之建言,服務不週之處,尚講諒察。
正本:
副本:交通部、中華電信公司、南區電信分公司
總經理 楊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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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9日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函發文字號:信人四字第1070000719號
主旨:有關台端向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陳情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2018年6月1日交郵字第1070501563號函辦理。
二、旨揭陳情案,謹分別說明如下:
(一)有關陳情內容(1)本公司499之亂遭NCC及勞檢機關罰緩,有損股東權益乙節,本公司因本事件致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勞動主管機關裁罰之罰錢,將依法繳納並研議採取行政救濟措施。
(二)有關陳情內容(2)各服務中心開了很多電視,花費許多電費,不符節能減碳精神乙節,本公司為推廣MOD業務及銷售電視等家電產品,服務中心於營業廳擺設電視提供臨櫃客戶體驗,期能「體驗行銷」為客戶創造出更多經驗與體會,從中刺激購買慾望,增裕公司的營收。
(三)有關陳情內容(3)之前反映台11線機房垃圾,是否已清理乙節,本案處理結果,業經花蓮營運處於2018年5月31日以花管字第1070000100號函復台端在案,諒達。
三、承蒙台端熱心建議,對維護本公司全體股東權益之用心,謹致謝忱。
正本:
副本:交通部
總經理 謝繼茂
依權責劃分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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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0日中華電信臺東營運處東管字第1070000068號
主旨:有關台端向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反映本公司未處理垃圾問題,敬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電信公司2018年5月15日信管建字第1070000250號函轉交通部2018年5月4日交郵字第1070501294號函辦理。
二、有關富岡機房垃圾問題,本學運處已於2018年5月29日改善完妥,檢送改善前後照片乙份,請查收。
三、另有關寧埔、成功、信義、樟原、都蘭機房建物及設施安全維護等問題目前正施工中,預定6月底前可改善完成。
四、感謝台端所提出善意之建言,服務不週之處,尚請諒察。
正本:
副本:交通部、中華電信公司、南區電信分公司
總經理 楊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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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1日中華電信花蓮營運處函花管字第1070000100號
主旨:有關交通部受理台端「為民服務中心受理人民陳情家件紀錄表」陳情內容,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公司106.11.06信管建字第1060000670號函承轉交通部106.11.02.交郵字第1060502926函附106.10.31.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受理台端案件紀錄表(秘服字第106016473號)及本公司107.01. 10信管建字第1070000025號函承轉交通部106.12.27.交郵字第1060503是56函附106.12.26.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受理台端案件紀錄表(秘服字第106019817號)及本公司107.03.07信管建字第1070000109號函承轉交通部107.02.26.交郵字第1070500594函附107. 02. 23.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受理台端崇件紀錄表(秘服字第107003109號)辦理O
二、陳情相關內容,已全數改善完妥(如附件改善表)。
三、另台端關切富里服務中心營業情況:本營運處為服務富里地區客戶,確於2015年1月5日起,徵得富里鄉公所同意,將富里服務中心營業櫃台遷移至鄉公所設櫃服務,3年多來頗獲客戶好評。
正本:
副本:交通部、中華電信公司
總經理謝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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