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聲稱一切設備正常!為何燈是不亮?警察也因燈不亮及斜坡也差點跌倒?
公民記者:朱水文
台鐵繼續以不實回復?
台鐵回函[照明設備正常、亮度足夠?]如有每天巡檢,為何還要等民眾反映,才去修復?2016年08月25日晚上停車場斜角旁設有一燈座但已不亮,當天晚上民眾跌倒後,手腳受傷,鐵路警察共同會勘,警員也在陰暗的路面差點跌倒!連台鐵自己的員工也到現場查看!為何說是設備正常?
平常的維護管理是如何做?這樣斜坡的設計?民眾反映後才在路口擺放一盆樹?這樣的危險因子就會減少?
2018年8月31日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函鐵運營字第1070032975號
主旨:有關台端反映2016年8月25日於蘇澳新站前往停車場時跌倒受傷等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敬復台端2018年8月23日院首長電子信箱人民陳情案件。
二、經查蘇澳新站停車場路燈設備每日由夜班站員巡檢,以維設備正常使用,是日停車場照明設備正常、亮度足夠。本案本局已於2016年9月8日鐵運營字第1050029009號書函及2016年9月30日鐵運營字第1050031459號書函回復台端在案,尚祈諒察。
三、另查本局為公營事業機構,財政收、支均受審計單位監督及審查,所有請款均需相關證明單據,尚請台端於2018年9月14日前,於就近車站提供是日受傷相關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出具之診斷書及醫療單據正本,供本局審核。
正本:***
副本:本局秘書室(院首長民意信箱列管第699號)
局長 鹿潔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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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函鐵運綜字第1070033249號
主旨:有關台端反映本局蘇澳新站消防栓警示燈故障等一案,本局詳如說明,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2018年8月27日第107014068號人民陳情案件案辦理。
二、消防栓警示燈部分,本局蘇澳新站業於107年8月28日修復完成。
三、本局依内政部消防署「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每年委請檢修專業機構至本局各場站辦理消防檢查後,填具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表及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後,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並請本局辦理消防設備改善。經查本局委託檢修專業機構預定於2018年9月至本局蘇澳新站辦理消防設備檢查。
正本:****
副本:本局秘書室、特種防護團、宜蘭運務段、蘇澳新站
局長鹿潔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消防警示燈不亮?逃生指示燈插頭懸空?以下為20180824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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