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工可以片面毀約,要求回仲介處嗎?不讓她走,可能選擇逃走,輸家永遠是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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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柯一夢退回原點 拍拍屁股外籍看護工走了 2018.09.29 07:10
https://www.peopo.org/news/37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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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剛才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外勞檢查課,一位訪查員過來,我將情形告訴她,她說應該還可以再談,問我仲介有沒有答應何時再派外勞給我?我說都沒有提到。。。我將相關訊息傳給這家仲介,希望事情能有新的發展。記得週六她走,仲介週一下午來辦解約手續時,我告訴業務,這位小姐是害人精,不可以讓她繼續留在台灣害別人,所以不簽雇主同意轉出的文件,但是不到一小時就後悔了,如果不讓她轉出,佔了我的名額,何時才能進用新的人員來照顧老嗎呢?我給她LINE,今天週三了,還沒有消息,仲介還在說是我不簽的,我回她一個小時後我就後悔了,請她們再過來完成手續,沒來。。。
我相信上帝還是愛護老媽和我的。。。感謝讚美主。一定有美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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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走了四天,今天進入第五天,我一個有敬老卡的初老,照顧94歲的老老,前兩天自己獨力處理,請親人在旁邊護持,萬一失守可以幫忙。第三天就腰痛,不能繼續,算算一天移位12次,每次都是考驗,第三天就請親人幫忙移位了。在網路上有很多人留言,還有人私訊我,看來這種現象越來越多,只是我不知道而已。想起來去萬華人力服務處時,有一位老先生向工作人員抱怨,說仲介不行進來就把人帶走,應該找到人遞補後才可以將人帶走,當時我沒有什麼感覺,現在深深的體會到這個大問題。這是強迫中獎,將人帶走,他們所有收費退一半,然後又可以去訛詐另一個無辜者,而當事人卻必須等到仲介找到新雇主安置後,原雇主才有名額可以再聘僱新人,再付出所有的費用。
仲介來到家中,要求我先填三方合意書給她們,然後拿出一張雇主同意轉出我要申請勞資爭議,不准她轉換外勞,害死別人。答應了十項約定,只有配合吃素食有做到,我要申請勞資爭議,遣送她回國,不讓她繼續害人。台灣人不是好欺負的。
有沒有人有空建立一個不公開社團,請所有受害的照顧者,出來將仲介公司和外勞名字寫在臉書上,要找外勞時,切記要先看過這個名單。
實在嚥不下這口鳥氣。
後記:不好意思,我繼而後悔了,不簽讓她轉出,只是卡住我自己,不能申請新的外勞,已經回LINE請他們過來,我要簽給她們同意轉換雇主。
第三天我一直在找解套的途徑,去電勞動處諮詢後,對方告訴我可以來函建議修法,我本來想在網路上找人發起連署,去要求政府修改法律的。有人告訴我已經有一社團法人成立,處理此事:
您好!最近這種案例是越來越多的!這種外勞稱[跳板外勞],就是爭取入台工作機會,一但入台即擺爛換雇主,通常仲介也樂於配合(可多賺錢)。
這種外勞,雇主是可不允需轉換雇主,還可要求賠償,若仲介沒幫你,恐怕是有問題的。你處理方式太匆促了,更助長外勞的氣焰!
辛苦你了!我也是照顧者!現在好的外勞已經很少了!雇主須多了解相關法令與規定,若要聘僱外勞,需加入附加條款以保障雇主的基本權益。
台灣是最保障外勞的國家,卻也是爛外勞做多的國家!
請問你的外勞是承接的嗎?是否已簽轉出?如果尚未轉出?或轉出尚未有人承接則可撤銷轉出,您可聯繫「台灣勞工暨雇主和協促進協會」,Facebook 有聯絡電話。
您考慮空窗期,我理解(我也是照顧者),但是有時候[一半一半的機會]懲罰爛外勞,空窗期反而會被縮短。 您可電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協促進協會 0958812950,詢問看看!
您的轉出方式為:同意轉出或是廢聘轉出?
同意轉出要付健保費、就安費、補貼膳宿費,廢聘轉出則不用。。。
找到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協促進協會的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helper995/
要先加入會員才能接受協助,我的聘僱許可函仲介沒有還我,會員報名表缺這一項。不知道可否通融先成為會員。
所以也許下次外籍看護工要求離開回仲介那裡,我們是否可以請警察介入處理,問為什麼這個人我花了將近兩萬元聘用了,她說要走就走,是哪條合約規定?她答應了十條約定,只有做到一條,我沒有對她說重話,只有一次早上我出去買早點和回家一趟,回來兩次都在划手機,我說了她照顧人,不是看手機喔,還有一次我出去買晚餐,在監視器中看到划手機,呼叫她要幫老媽做按摩,她在知道有監視器的情況下,還是不做繼續划手機。。。,記得就是這三次,至於她沒有兩小時起來翻身、沒有起來灌食灌水,都是我這老人家雇主起來,都沒有叫她,讓她睡到自然醒,大約六點多起床,中午也是沒有叫過她起床,還有在灌食時,她連做三天都沒有注意到灌食細節,沒有注意到不能有空氣,在照服員考試,就立刻被刷掉了,是不可以犯的錯誤,前三天每次灌食都要叮嚀她,第四天輕輕拍他的屁股,還是沒改,下一次我重重的打一次,她才記起來,讓她獨立作業,不需要在盯著看。訓練一個完全沒概念的新手,很辛苦,但是想到老媽會有一個會用心的看護,這些我都心甘情願,怎知道會這樣,仲介輕描淡寫的說她很堅持要離開,第二天十點就要來帶她離開,我不懂,如果我不簽文件給她,請警察來處理會怎樣?她會逃跑嗎?逃跑後,是否我會更麻煩?我不懂,有人可以告訴我嗎?當初街坊鄰居就有外勞逃跑了兩個,後來她死心,送機構去了,因為她開店要工作,老媽放在後面可以看到,但是逃跑了她無計可施,只能送機構,聽說後來逃跑的打電話回來希望給她機會,鄰居說已經不再家裡了,當然也無從回來了。。。這就是我們的困境,他們永遠有這麼多的誘惑,尤其是年輕小姐,這位才28歲,每個晚上都有男人打電話來,講很長的電話,我都沒有出聲,到最後她還是走了。。。
這就是台灣雇主的悲歌。
有人留言說對岸也有照顧老人需求,提出來的工資,是我們的兩倍!如果是這樣,我們還有什麼希望呢?連機構都要漲價了,因為機構也是用外籍看護工。。。
而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請立法委員修法,等修法完成,時不我予了喔。。。台灣的薪資結構請不起外勞了。。。
好消息:剛才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外勞檢查課,一位訪查員過來,我將情形告訴她,她說應該還可以再談,問我仲介有沒有答應何時再派外勞給我?我說都沒有提到。。。我將相關訊息傳給這家仲介,希望事情能有新的發展。記得週六她走,仲介週一下午來辦解約手續時,我告訴業務,這位小姐是害人精,不可以讓她繼續留在台灣害別人,所以不簽雇主同意轉出的文件,但是不到一小時就後悔了,如果不讓她轉出,佔了我的名額,何時才能進用新的人員來照顧老嗎呢?我給她LINE,今天週三了,還沒有消息,仲介還在說是我不簽的,我回她一個小時後我就後悔了,請她們再過來完成手續,沒來。。。
我相信上帝還是愛護老媽和我的。。。感謝讚美主。一定有美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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