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兩則88災區災戶相關補助措施
屏東縣政府公布第二波莫拉克颱風災區災戶
日期: 2009/8/31 發佈人: 新聞行政科 張淑麗 發佈單位: 屏東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29日公布第二波莫拉克颱風災區災戶,民眾可依各戶門牌號碼上屏東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pthg.gov.tw/首頁「莫拉克颱風救助申請」欄瀏覽。
縣政府表示,公布的災區災戶名單係免勘驗即可請領淹水救助金之門牌地址清冊,並非正式公告之災區(戶)範圍,需要災區(戶)證明以便申請其他政府補助或減免者,縣府將依重建特別條例及中央政府最新規定,公布申請資格或請領名單。
另外,有淹水事實而住址未列此清冊者,仍可填寫申請表,檢附相片及村(里)長證明,送交公所請領淹水救助金。
29日縣府公布的第二波災區有8鄉鎮,包括九如鄉九明、三塊、大坵、玉水、東寧、後庄村,竹田鄉西勢、泗洲、南勢、福田、鳳鳴村,枋寮鄉大庄村,南州鄉七塊、仁里、溪南、溪州、萬華村,新埤鄉新埤村,新園鄉田洋村,萬丹鄉水仙、後村、香社、崙頂、新庄、新鐘、興全、興安、灣內村,潮州鎮五魁、崙東、蓬萊、興美、檨子里。
淹水救助金一門牌不以一戶為限
日期: 2009/8/31 發佈人: 新聞行政科 張淑麗 發佈單位: 屏東縣政府
針對部分鄉親有一門牌多戶是否只能領淹水救助金20000元的疑義,屏東縣政府社會處長李涂怡娟28日表示,一門牌居住多戶的情形在農村的確會發生,縣府早就針對此現象做出特別規範,只要是有獨立生活的居住事實,淹水救助金一門牌不以一戶為限。
李涂怡娟說,除縣府早就針對此現象提出因應外,在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也規定「因水災致住戶淹水之救助,以實際受災戶數為救助對象,不受一門牌一戶之限制,其救助依原水災災害救助標準」。因此不會發生一門牌多戶均分淹水救助金20000元的情形。
李涂怡娟表示,鄉親若是有相關淹水救助金的疑問,歡迎上縣府首頁參考淹「天然災害救助問與答QA」,或電洽社會處諮詢專線736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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