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同婚公投之結果及政策之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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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晉龍(現為財經法律系大學生)

網路充斥著各種謠言,有人說,因為公投的結果,所以同婚將不會合法,也有人說,造樣合法,謠言滿天飛,希望能夠藉由本文,來釐清政策真正的下一步!

1.我們先來了解,什麼是「大法官釋憲」!

中華民國憲法乃我國法律之母,任何法律、任何制度、任何政策都不可違反其規定,憲法僅做原則性規範,細節的部分,仍需以法律規定之,但是,由誰來負責認定法律、政策、制度是否違反憲法呢?那就是由司法院「大法官」所組成的「大法官會議」來認定啦!任何有疑義的案件,經過相關程序申請「解釋憲法」,大法官就會依法理自由心證,來做成合憲或違憲的決議,這就是「大法官釋憲」,其作成之決議等同憲法補充條文,是我國任何法律皆須遵行的標準!

2.大法官釋憲字第748號所作成之決議:

748號解釋文:「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解釋文宣告,民法未保障相同性別兩人成立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違憲,意即,經過本釋憲後,國家需保障同性婚姻,至於要用何種方式保障,就由立法機關決定之,如果兩年後,還沒有修法,同性之兩人就可以直接以現行的結婚方式,直接向戶政事戶所登記!

3.公投不會影響同性婚姻合法,但會影響到以「何種方式合法」

本次公投結果,不同意同性婚姻仍大於支持同性婚姻者,大法官釋字748以明確宣告未保障同婚違憲,故,雖然10、11案為通過,但立法者仍不得違反748之決議,其中第12案,是真正會影響到立法方向的公投,行政院也於11/25宣布將依公投之決議以「立專法」的方式來保障其權益,這就是未來的立法方向!

4.最重要的,不是制度上的保障,而是社會大環境對於同性戀者的尊重

雖然748號保障了同婚者的權益,但是,本次公投結果看來,許多人仍對於同性婚姻仍不夠理解,意即,即使合法了,許多人都還是會用異樣眼光看待他們,那合法了又有什麼意義呢?社會對於同婚的理解與尊重絕對比制度上的合法還要來的重要,也希望,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愛族群,能夠有更多的理解與尊重,大家是平等的,沒有人應被用異樣眼光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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