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到處都有人在爬黑山 爬黑山者的無奈 官爺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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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到處都有人在爬黑山 爬黑山者的無奈 官爺知否?

 

※ 「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對登山人來說真的是「亂一場惡一場,哭不得笑不得」,內容戕害登山活動之正常發展,已到不能再坐視的地步!官員無法或不願深入體察登山活動之實質內涵,以致管山這一齣戲碼之情節極不符常情常理,官方這一掐死登山之「演技」非常之好,而內容之實質限縮卻「立場」鮮明,但「荒腔走板」這戲,實在難以放在現實中去執行、深究、檢驗?登山人對此惶惶不安的無奈,「就像坐飛機遇到亂流的感覺」,我們不想這樣就認了、栽了! ※

 

似乎在台灣沒有黑山?但為何有很多山友說他們走了很多黑山?是誰把青翠山巒給黑了?在台灣的山林有著一條「看不見」的紅線橫亙其間,困擾著登山客的攀登心情,也限縮了登山活動的正常發展。嘆只嘆,台灣黑山行不得也,東南西北黑山多,面對幢幢黑山徒叫天,奈此官僚把山黑,行不得也山客!

記得去(2017)年在報刊上看到一則,沒錢偷爬聖母峰而面臨被入獄及鉅額罰款等慘況的報導,不禁讓人聯想到古文學上的「子不聞河上之歌乎?同病相憐,同憂相救。(漢.趙曄)」類似台灣爬山一樣的「慘烈」?爬一次聖母峰大約要花掉新台幣200萬元?地球上試問有多少喜愛登山的朋友有這個財力?難怪美國記者強.克拉庫爾在他所寫的《聖母峰之死》一書裡寫說:「1985年,一位登山經驗有限的55歲德州闊佬狄克.巴斯,被非凡的青年登山家大衛.布里西爾斯帶上聖母峰,此事引起媒體不分青紅皂白的注意,更加深了我們對聖母峰的蔑視。」(據悉,此人之後用4年時間也陸續成功攀完「世界七頂峰」)可見有錢真好,一點都不假!那怕你是為肉腳的登山門外漢,只要你出得了價錢,就有人會把你護送上聖母峰,甚至完成世界七頂峰的壯舉!因此說,現在登聖母峰的很多都是老板和有錢人(包括找得到人贊助的一些幸運登山客),只要找到合適的嚮導,又出得起價錢,通常都能成功登頂,在聖母峰的廣闊的「錢景」下,很多人都把其目光盯在利益上。正因為這個「利益」誘人,使得很多有能力卻無金攀登大山者,只能「望大山而興嘆」!

只可惜,這位來自南非的「偷渡」登山客大衛(Ryan Sean Davy)因為繳不起規費,所以就用自己的方式來爬山,也就是以「走黑山」的心態來應對這一座大山,這位黑山客大衛他在7000公尺以下都避開一般正常的登山路線,選擇在一處較邊邊的山洞裡搭帳篷,企圖躲過尼泊爾官員的監視,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還是被官員發現,除了沒收他的護照外,並將他關入加德滿都的監獄裡,還得面臨約新台幣66萬元的爬黑山罰款,更附帶未來5至10年將不得到尼泊爾登山。嗚呼,「那裡(指聖母峰)是用黃金鋪就的世界之巔。」山路就是錢路,人潮就是錢潮,聖母峰之門就是吸鈔票的衙門?正如古語所說:「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否則你即使沒發生山難也可能會有牢獄之災?

另外,在中國,2012年5月中下旬,也有一位曾經登過聖母峰的名叫王天漢的聖母峰偷渡客,他在攀登到7800公尺高度時被中國當局發現而遭到拘束,他發出了一條求助微博,聲稱自己被「綁架」在聖母峰不到8000公尺處。隨後,「西藏聖山探險公司(在中國登聖母峰幾乎被這個公司所壟斷?)」回應說:「王天漢山友未經許可攀登至珠峰海拔7790米二號營地(攀登7000米以上的山峰必須要有國家體育總局的批復許可,有了國家體育總局批復許可后才可攀登。王天漢沒有任何批復許可,也沒有西藏登協的任何攀登批復許可,已屬於偷登行為)……。」凡此,連百姓點個「燈」都不許之「獨門生意」,這跟土匪設山寨收過路費、入山費有什麼兩樣?

今(2018)年3月初有一則「爬黑山」事件上報,是玉管處會同保七總隊人員在庫哈諾辛山登山口「守株待兔」式的取締非法入山,報載這一行登山客「一見警察身影,心虛拋棄背包落跑」,值勤員警還「奮力後追並喊話」,這一行登山客眼見無處可逃,只得向警方「坦承爬黑山」,亦即「投降」並接受罰單每人3000元。嗚呼,登個山卻落到如此「狼狽」,「不亢不卑」應該是最基本的尊嚴,實在扯到爆!而9月初,花蓮縣消防局針對今年2月一支登山隊未依申請路線,且闖入未開放路段發生意外,搜救直升機的救援費及開罰費用每人被要求支付近16萬元。另外,最扯的是,今年9月初,南投縣政府要求一名葉姓登山客負擔直升機費及罰款共238萬多元。在台灣爬山,不管爬的是黑山還是白山,對這個黑白不分的管山單位來說,就是一個重罰,罰到你退休金全賠入還不夠,罰到你荷包空兼腿軟而跪地求饒而從此死了爬高山這條心,唯其如此,才能顯得政府有多威?多蠻幹?造成的民怨有多深?但好官自我為之,一紙「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堵在山門,登山客算盤撥一撥,在台灣登山出事需繳交之費用比登一次聖母峰的費用還高?

在台灣的登山客你只能啞巴吃黃蓮嗎?政府為刀俎將登山客視為魚肉而毫不留情地宰割?民主國家的人民當然要依法治精神去守法,但絕不接受「惡法」,而「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對正常的登山活動來說就是個惡法,地方政府搞出這麼一個條例就想要把登山活動給封死。曾在媒體上看過這麼一則訊息,「汽車年檢問德國人,自己的車要不要年檢,德國人反問,自己的安全,為什麼要政府來年檢?誰給政府的這個權利?如果有人强迫你年檢,說明這裡面有利可圖!如果車都要年檢,更應該年檢的是政府。」講得太好了,最該被檢查的是政府,最該被追查的是政府的權力!但是,台灣的老百姓當「順民」太久了,也太習慣了?悲哉!

~ 百岳老查 2018.12.17.

 

附 記: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乍暖還寒時候,憤憤不平最難將息。三杯兩盞淡酒,怎敵官僚管山的急!山鳥過也,正惆悵,遙念舊時登山路。
滿地落葉堆積,野草長,如今有誰踩踏?守著窗兒獨自,望得黑山!斜風更兼細雨,到黃昏點點滴滴。想登山,怎一個愁字了得!

本照片引自2018.03.05.台灣好新聞報。是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暨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維護自然生態及登山安全,特別加強取締心存僥倖爬玉山國家公園所轄南橫區域管制未開放申請山域(爬黑山)的民眾,於2018年3月3日在庫哈諾辛山發現登山客一行7人,見警立即拋棄背包落跑仍被查獲,經該大隊員警暨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人員逐一查核確認爬黑山,並對渠等人員依國家公園法第19條規定開立調查紀錄單告發。

百岳老查回應1:

在中國的網路流行語上,將不喜歡的、或討厭的人拉到「黑名單」裡,這就叫「拉黑」。拉黑,是一種討厭、拒絕對方的行為?這和台灣這邊所使用的「抹黑」是有很大差異的。現在,抹黑成為一種貶抑詞,當中有很多「與事實不符」之處,或是有心人士的「刻意操作」下,進而想達到某種意圖或目的?今天,台灣的登山環境尤其是「出了事」的登山行為,被官員結合不登山的媒體工作者有意無意的操作成「浪費社會資源」的過街老鼠?所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只是拉黑或抹黑的一種手段而已?其實,最該被全民所「拉黑」的是政府、是政府所訂出的那些無良政策!? ~ 百岳老查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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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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