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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服務為何讓保戶感受不佳還要保戶繼續去聲請評議?

2019/03/24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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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公民記者:朱水文

        誰會再去支持與愛護?為何讓保戶感受不佳?哪來誤解?前後矛盾的函更凸顯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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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事故發生,保戶關係人處理後事後,已身心疲憊,還必須奔波各場所辦理各項手續等!保戶關係人要求調閱南山公司所收到保戶的保險費、保單準備金以及保險給付金額等資料,卻百般刁難!南山人壽內勤人員的同理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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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南山人壽所提供的資料卻是在保戶的資料用手填寫!

       電腦化時代,有一家保險公司不到20分鐘即提供給保戶,而南山人壽卻一星期一再百般刁難保戶!如果沒有曲解文義何須不斷車輪戰法,不斷換經辦人員出面處理,卻未處理?保戶才需要協助?當該法務協理李家同聽完保戶的客訴後,突然出手對保戶進行人身攻擊!經保戶抗議侵犯身體自主權後,該協理再打電話請公關人員下來處理,該協理隨即離去,留下公關人員處理,公關人員對擺放在桌上的攝影機說,有在錄影就不要談,就去櫃檯找保全!這段過程在場保全人員均目睹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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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曰(108)南壽申字第1080000198號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函

主旨:有關台端反映本公司對要保人之關係人服務事宜,敬復如說明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民國(下同)108年2月21曰保局(壽)字第10804112440號函辦理。
二、感謝台端對本公司的支持與愛護,謹表最誠摯的謝忱。關於台端之前要求本公司提出之保險契約理赔相關資料,本公司前已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前提下皆已提供予台端,合先敘明。
三、有關台端所稱『本公司法務協理動手打保戶』乙事,經瞭解並調閱108年1月30日傍晚時,台端與本公司法務協理在本公司位於台北市信義區莊敬路168號一樓大廳談話過程之錄影畫面,當天因台端在上開地址大廳欲尋求協助,而本公司法務協理恰經過而基於服務保戶立場遂及時提供協助,並引導台端到大廳櫃台同時撥打電話請專人進行服務,此過程本公司法務協理與台端談話過程情緒平和,雙方並無任何不當之肢體接觸,更無台端所述動手打人之動作,故有關台端反映内容及所轉載之新聞報導,並非事實
四、綜上,關於台端反映本公司百般习難及曲解文義等節,恐
誤解,盼請台端費心理解

五、服務過程中本公司若有讓台端感受不佳之處,望請海涵。對於此案倘仍有需要服務之處,敬請與***聯繫(電話:02-2568-7777分機****),我們當竭誠為台端服務。若台端對於本公司處理結果有所異議,得參考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規定,於法定期間内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敬奉知悉。
順祝闔家安康
正本:***先生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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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莊敬路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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