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呼籲審慎提名大法官
公民記者:朱水文
澄社、台灣法學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守護
民主平台、婦女新知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組成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於2019年03月26日上午,在立法院呼籲[大法官為我國司法權之最高象徵,地位尊崇,除肩負憲政維護、人權保障,更是傳遞前瞻思維與進步作為至社會,其人選之產生,應經妥適提名與嚴謹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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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時程不應草率食促,應給各界充足時間,推薦適切之人才。
2.提名過程應公開透明,對外公布審查人選的標準。
3.應提名具有人權保陣及性別平權意識之人選,並應注意有無威權履歷。
4.總統應對外說明被提名人獲選之理由。
5.被提名人的履歷及具有代表性之著作應上網公開,以供民眾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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