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盟市議員 教育部推學校午餐條例 食安升級有感嗎? 為孩子食安把關的嚴謹可仿效日本責任感(2部影片)
郭建盟市議員 教育部推學校午餐條例 食安升級有感嗎? 為孩子食安把關的嚴謹可仿效日本責任感(2部影片)
對學校午餐打混的教育部 被地方市議員提疑問? 再不改真會被看不起喔!
「日本校長吃完半小時沒中毒,學生才准吃。」高雄市議員郭建盟今天在高雄市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拿出日本法令規定,呼籲看看日本,想想高雄,「在烹煮讓孩子吃得更好、更安全、且能縮小午餐質量城鄉差距的高雄《營養午餐條例》,應加一匙日本校長責任精神,給學生吃的就是我們吃的,才能確保學校營養午餐品質。」郭建盟從高雄需求,提出「中央統一頒訂營養午餐費標準」、「營養午餐費專供食材採購」、「訂做《學園餐食衛生管理辦法》」的三項建議。
郭建盟拿出日本《學校給食法》配套制定的《學校給食衛生管理基準》,條文規定,學校必須在兒童學生吃飯前30 分進行食品檢查,由學校預先指定校長為負責人,進行飲食檢查,在有異常時,停止午餐。
從校長吃了半小時沒事,才准學生吃的嚴苛法規,可見日本以《學校給食法》為孩子食安把關的嚴謹態度。
郭建盟強調政府為確保高雄學生營養午餐安全,實可循日本經驗,仿效日本校長的責任感,針對高雄營養午餐需求量身訂做符合校園營養午餐狀況的《學園餐食衛生管理辦法》,溯源及標章食材採購標準明文入法,明定食材登錄不實虛偽的罰則,才能讓孩子吃得更安全。
台灣全國營養午餐每餐價格從30 元到60 元不等,普遍存在南北城鄉差距,郭建盟以面積大台灣10.5 倍的日本為例,日本透過《學校給食法》規定,由中央文部科學省每年以內閣命令全國適用的樓地板餐費標準,再由各校因地往上添加,為日本學童餐食質量把關。但是台灣現行《營養午餐條例草案》卻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訂收費標準,無助於改善台灣學童午餐城鄉差距狀況。
郭建盟建議修正草案條文,賦予由教育部每年統一公布全國適用樓地板餐費標準的機制,「縮小午餐質量城鄉差距,也平衡學童飲食的城鄉落差。」
根據統計資料,郭建盟表示,高雄營養午餐每餐費用是42 元,42 元不但支付食材採購,也必須負擔廚工人事、餐點運送、行政費,甚至包含廚具設備維修費。但是,日本《學校給食法》卻規定,除食材採購費用由家長負擔外,包含廚務設備、操作維護、行政管理費用、營養管理人人事費由學校負擔。
郭建盟認為讓孩子能在有限費用內吃到最好質量的營養午餐,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應推動家長負擔的營養午餐費用,專供食材採購,其餘人事、行政,設備費用由政府負擔,才能讓孩子吃得更好。
郭建盟市議員 教育部門質詢 教育部推學校午餐條例 食安升級有感嗎?
高雄市議員 郭建盟質詢 教育局局長 吳榕峯答覆:
郭議員,我只有兩個字”汗顏”,聽你陳述的這個我覺得我們真的是很丟臉,當然我不能代表教育部答覆,我覺得有改進的空間,以及您講的加一湯匙這個日本校長的精神,20號我們范巽綠部長會來,我會把你這個質詢的東西,我會直接拿給部長,我會跟部長報告,我說我們一個地方的議員,我們的郭議員這樣講。
我覺得教育部訂的這個法,真的該好好的重新思考,否則會被地方都看不起,這真的,定這個有定等於沒定,跟現在的差不多嘛,對不對,一點精神要進步的都沒有,我只能用兩個字,我自己都覺得很汗顏,謝謝。
高雄市議員 郭建盟質詢 教育局局長 吳榕峯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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