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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時貪念偷手機 遭逮雖有悔意法不容

2009/10/14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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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女子一時貪念偷手機 遭逮雖有悔意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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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有毒品刑案紀錄的65年次林姓女子,13日下午至嘉義市新民路附近的通訊行,要請店員幫手機貼上螢幕保護貼,在等待時發現一支手機不錯,遂請店員將置放於玻璃櫃中的手機取出供其觀看,再趁店員接聽電話之際,順手牽羊將價值新台幣4990元的手機放入自己的手提袋中,僅付清保護貼金額後即神色自然的離去,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其行徑已被通訊行內的監視系統所鎖定。

    當店員發現手機遭竊後,立即向八掌派出所報案處理,所長簡政哲指派警員黃智輝、孫義雄深入了解案情,輔以店家所提供的監視畫面鎖定犯嫌特徵,過程中店家接獲位於嘉義縣水上分店來電,表示該名竊嫌攜帶遭竊手機前往購買相關配件。

員警接獲消息認為機不可失,在所長簡政哲指揮之下,立即前往水上鄉分店,經調閱監視器確認該名購買配件女子確實為今日下午偷取手機竊嫌,便於店家四周埋伏,待該竊嫌前往取貨時,當場逮捕林嫌,起出下午遭竊之手機。

    警方將其帶回詢問,由於當場查獲贓物,林嫌坦承犯案不諱,詢問其偷竊原因,林嫌告知警方:「因見店員忙碌,一時貪心便將手機據為己有。」店家見林嫌神情恐慌,且頗有悔意,曾一度向員警表示不願追究該嫌之竊取行為,但因其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全案仍依竊盜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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