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咬學生致摔車重傷的「凶狗」緝捕到案 彰化動防所:動保團體要收養
〔記者林明佑/彰化報導〕彰化市陳姓高三生5月25日晚間7時許,騎腳踏車遭流浪狗追咬致摔車重傷事件,該名學生目前住院療養中,彰化縣長王惠美指示,下達緝捕令「務必捉到傷人的狗」。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長董孟治表示,29日立即派員前往事發地點捕捉肇事犬隻,並在附近放置誘捕籠,感謝彰德國中老師協助誘捕該肇事犬隻,維護當地居民及學童安全,該「凶狗」後續將送至彰化縣流浪狗中途之家收容,且已有動保團體表示要收養。
董孟治表示,有關流浪狗追咬民眾造成學生受傷一事,肇事的狗已經捉到,在這裡要感謝彰德國中老師協助誘捕,這隻狗今天會送到收容所收容,後續另一隻白狗在27日經訪視當地民眾已經沒再看到,動防所將會持續關注,如果再出現的話會再做捕捉;而送到收容所收容的這隻「凶狗」,已經有動物保護團體表示要收養。目前沒有人主動表示是這隻狗的飼主,動防所會掃描有無晶片,以確定是否是有主的。
董孟治指出,有關流浪狗問題,縣長非常關心,特別指示多增加二名約聘人員人力,現在正徵才當中。流浪狗的問題已經是全國性的問題,希望藉由這次公私合作包括公部門中央主管機關、地方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加上民間團體如動保團體或相關機構,大家一起來捕捉,一起來努力,才能在最短時間內減低流浪狗問題對民眾造成的困擾。
董孟治說,因為流浪狗有地域性,遇到流浪狗時建議不要去干擾牠,即使靠近你時,也不要慌張用跑的,跑的話一定會追你,容易造成受傷案件。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呼籲民眾應妥善管理家中所飼養犬隻,避免其遊蕩在外,造成民眾行車及人身安全之危害,也可避免犬隻遭受傷害,以維護民眾和動物安全。如飼主未將寵物妥善管領,使其疏縱在外,可依違法動物保護法處以新臺幣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如因犬隻在外遊蕩導致民眾受到傷害,除可依動物保護法將犬隻沒入外,飼主亦將面臨民刑事上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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