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解放山林 要向媽寶級登山客說再見 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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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解放山林 要向媽寶級登山客說再見 然後呢?

※ 當年的耶穌不只是要求當時的猶太人「遵守法律」而已。祂用祂的生活經驗,體會法律的意義,並且賦予它更合乎當時社會現況的新面貌。帶給人遵守符合人性法律後的自由與幸福,而非被惡法掐得透不過氣來,恨不得燒掉所有的法律書。(小曹 / Xuite日誌) ※

 

中華民國一位政務委員在臉書說:「再見了媽寶級國家!」這一聲「莎喲娜啦」像春雷乍響,原來這個國家還真的是「媽寶級」的?尤其在登山這乙節更是如此!

經山友多年來的奔走與疾呼,要政府解放山林,政治上都解嚴30多年了,何以在山林管制上還是處於戒嚴狀態?甚至比戒嚴時期還戒嚴?一個赤裸裸的無能政府樣態,以及公務體系的消極不作為或亂作為,以至於山林管制越掐越緊?尤其在登山管制方面,更是「哀鴻遍野」一片淒厲聲,麻痺的政府就是當耳邊風,採取「不理不睬」政策來相應,搞得爬黑山、登山萬一發生意外極可能支付高額罰款等?莫非這些管制山林之舉是一種媽寶型政策?要時下年輕人都窩在溫室的舒適圈裡,什麼冒險犯難的精神都免了,生活上遇到困難處境時,因極度欠缺改變現狀的能力,更不敢勇於突破難關。因此,媽寶型的登山管制措施尤其成為荼毒國人冒險的爛現狀?

據悉,政府現在正朝向修改《國家賠償法》的方向去操作?以後似乎:

1.凡是在山域或水域等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時,民眾必須隨時注意自然的變化,應付可能潛在的風險,萬一出了問題,就不要怪政府沒有及時把你救回來而要求國賠?這一招就叫「再見了媽寶級登山客」嗎?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2.在一些被認為較危險的區域,「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你的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意思就是像現在的高速公路上到處都立有一面「前有測速照相」之警告看板一樣,要不要超速,用車人自己決定?以後大概每個林道頭或登山口都會看到數面「本山域有其潛在危險性,進入此域活動之安全自負,政府對你的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之警告標示?就這一塊告示牌「兩面光」,一面照耀著山林開放之門,一面照著政府免責的「司馬昭之心」?這樣天下就太平了嗎?

3.為了自身安全,以後不管是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水上或海上活動,你都必須時時刻刻注意大自然的變化而及早因應,更要強化自己的相關知識、經驗和技能,才有可能應付這些可預測或不可預測的「潛在」風險。意即,你要登山得先學會登山相關的知識與技能,你才有可能做到安全自負的第一步?至於「意外事故」的發生與因應,「最能防止意外發生的就是你自己」,那完全要看你的造化和運氣了?從此,修身在個人,政府不管了?

4.《國家賠償法》修正之後,原來相關管理機關那種「封山、封海、封溪」的保守措施,或禁止或管制進入的區域將會被大幅度地開放,同時也拿掉了國賠的緊箍咒,致使那些媽寶型的登山客以後將完全沒有國賠的空間與想像了?政府以為這樣就可以「把我們下世代鍛煉成為積極進取、敢冒險和能自我負責的公民,這對台灣變成一個活力健康的國家十分關鍵。」這樣就能把「台灣變成一個活力健康的國家」嗎?

5.解除限制是一回事,鼓勵國人走向大自然又是另一回事,必須有後續的「配套措施」出來,如持續不斷的戶外活動教育、保險所涵蓋之廣度與深度、相關法律細則、專責搜救機構等。另外,地方政府擅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是掐住登山活動正常化的黑手,必須予以廢止!否則,中央作出全面開放這一好球,讓地方政府來殺個淋漓痛快?因而,地方政府「禁止了事」之保守心態似乎應該同時解除?倘若中央政府「為德不卒」,實效大打折?「亂象」恐難避免?

雖然說「人民沒有要求登山零風險的權利」?但政府用一塊警告標示牌就可以或想要「免責」嗎?這又是另外一個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所以整個管制區域的全面「大解放」等相關問題並沒有想像中的簡單?其實,在山裡這種警告標示牌應該是「多餘的」,似乎也是大自然的「垃圾」?它本不該屬於山林?這種警告牌子能起著什麼積極性的「鳥」用?

真正的自由來自負責!沒有人喜歡「責任」這兩字?每位登山客應該把愛惜自己的生命看作是一件重大的責任,而不是別人或政府要為我的生命負責任!這樣的責任觀和生命觀才能夠為你的山林人生帶來更多自由以及更多的可能性?「登山出事免國賠」跟「再見了媽寶級國家」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邏輯上的關係?山林大解放之後,愛登山的你,你心中的束縛解除了嗎?你的心自由了嗎?從此你就可以像《醒世姻緣傳》所說的:「眼中絕不知有公婆,更是肆無忌憚的橫行」了嗎?

~ 百岳老查 2019.06.10.

 

附 記:

本兩張照片(一是「嘆息灣」,高義翔攝;二是「嘉明湖」,程靖芸攝)均引自2017.06.10.「環境資訊中心」網站(照片提供:劉崇鳳)。一篇由林倩如所撰稿題為「山,未曾離遠的召喚——《我願成為山的侍者》」專文,指出,喜好登山的作家劉崇鳳,她「講起山的故事,則風雲開闊渾然大觀。嚮往山,山是山,你又是誰?渴求於得與不得,她展開一段行路。」劉崇鳳說,「在山裡,除了覺得景色漂亮,學業、關係、位置、原生家庭,所有其他都可以留在山下。山上很簡單,回到自我本身,可以感受到一種乾淨。不想忘記,那一個專心投入當下,安靜、簡單的自己。」登山客就喜歡這種簡單、安靜、沒干擾的登山氛圍,但政府官員把登山這乙節搞得極其複雜,嚴重與時代潮流相悖離,如今政府「從善如流」,說要大大的解放山林?但無論登山的管制與開放,這跟你在山上的感受是沒有多大的直接關係?登山,你能享受那種「山事人情的曲折盈滿」嗎?隨著管制區域的解放之後,民眾在享受涉險的戰慄時一定要「處於安全境地」的這樣前提,會不會漸漸被人拋到腦後呢?

百岳老查回應1:

不必對政府開放山林、海域去做過度的歌功頌德?既然標榜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當然對人民自由度的限制本應盡可能地降低,只是這一次政府突然「開竅了」?還是「半暝吃西瓜---反症」?還是登山界最不願意見的「選舉考量」?對喜歡登山尤其是登高山的人來說,在面對有關山林解禁的相關措施,相信每一位登山客在思考這個「不該限制得這麼深、管制得這麼嚴」的關鍵問題時,無不「恨得牙癢癢的」?但對官僚的嘴臉,絕大多數的登山客又能如何?據悉,針對政府這一波釋出的開放山林訊息,有些登山客或登山社團立馬「歌功頌德」一番?殊不知,在民主國家,這次人民只是拿回本來該有的登山自由權利而已?有什麼好歌功頌德的?對此過度的歌功頌德有人認為是可恥的?甚至是可恥的邪惡!百岳老查作如是觀!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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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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