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蚶江海防通判廳 見證閩台對渡百多年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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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獅市蚶江鎮蚶江村前垵,尚存一處清代蚶江海防通判廳官署舊址,現僅殘存門廳及相連建築的頹垣斷壁。頹垣斷壁後頭殘留一塊長方形石碑,圭首,高2.34米,寬0.86米。石碑鐫刻于嘉慶十一年(1806),碑額陰刻篆書“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記”,正文陰刻楷書,記載了清代蚶江與臺灣鹿港對渡的一段重要史實。清代乾隆四十九年(1784),設置蚶江海防通判廳,正六品官銜,俗稱“蚶江分府”。蚶江海防通判廳的設置,開啟了長達110多年盛極一時的閩台對渡。


蚶江處於泉州灣的出海口,歷來是海外貿易的重要港口。作為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泉州港在唐代已是海外貿易的四大港口之一。這一時期的蚶江,海上貿易加快發展,唐代航海家林鑾在蚶江石湖修築渡口,俗稱林鑾渡。宋元時期,泉州港成為“東方第一大港”,泉州海外貿易達到鼎盛。此時的蚶江,海上貿易空前繁榮。
由於蚶江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商貿優勢,清政府設置蚶江海防通判廳管理閩台對渡事務。明朝實行海禁政策,蚶江海外貿易急劇衰落。清代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在臺灣設立一府三縣(即:臺灣府下轄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派官管理。次年,清政府結束“海禁”政策,規定准許廈門與臺灣鳳山縣安平鎮鹿耳門單口對渡。在此後100年間,廈門與鹿耳門獨攬對台往來貿易。後來,隨著內地移民臺灣的增多、臺灣的不斷開發建設,以及閩台經貿和人員交往頻繁,廈門與鹿耳門的單口對渡已不能滿足形勢發展的需要。蚶江以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商貿優勢,受到了清政府的重視,蚶江海防通判廳於1784年設置,在嘉慶十一年(1806)營建官署,統轄泉州一府五縣(晉江、南安、同安、惠安、安溪)的對台貿易。與臺灣對渡後,蚶江海上貿易繁榮興盛,煥發新生。


蚶江對台貿易的繁華景象,一直持續到1894年,蚶江與臺灣對渡被迫中斷,海防通判廳隨之關閉,僅存民間私自的貿易,唯有零零星星、若斷若續的船隻往來。
曾經的輝煌至此落幕。民國初年,蚶江海防官署建築塌廢。後來在其廢墟上營建錦江小學校舍,後又作為蚶江公社供銷社。“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記”被砍為兩截,只餘斷碑一截,所幸曾清泉和林祖武兩位先生發現了被砌在廁所牆上的另一截斷碑,後來經文物管理部門將其搜集粘合重立於原址,1996年被列為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
如今,蚶江海防官署遺址在現代建築的包圍中荒蕪破敗、孤獨寂寥,寂靜屹立的石碑經受了兩百多年的風吹日曬雨淋,碑文也已有所風化磨損,顯得那麼古樸蒼涼,似乎在靜默地訴說著歷史的滄桑與不凡。然而,蚶江與臺灣對渡作為一段輝煌的歷史,蚶江海防通判廳作為閩台對渡的見證,已深深鐫刻在石獅發展史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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