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正確的法律常識 怎會有安寧的校園
在師資培訓過程中,法律專業培養上是完全被忽略的,法律多如牛毛,老師很難一一了解,但仍須掌握基本法律原則,這也是高雄市教師會一再努力的重點,希望透過進修管道強化教師法律素養。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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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師資培訓過程中,法律專業培養上是完全被忽略的,法律多如牛毛,老師很難一一了解,但仍須掌握基本法律原則,這也是高雄市教師會一再努力的重點,希望透過進修管道強化教師法律素養。因此,本會於98年10月21日邀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博士班、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碩士畢、教育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高雄市鹽埕國小/吳正榮老師為我們主講「校園危機與校園法律常識」。吳正榮老師強調:「校園危機管理在校務發展扮演著重要角色,校園危機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預防危機發生,使危機消弭於無形;校園一旦發生危機,則須依事前所預擬之計畫處理,以減少災害。為有效落實校園危機管理,一方面平時要做好品質管理和內部溝通協調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和執行各種危機管理機制。」校園危機誠然複雜,但處理過程應雜而不亂,對於當事人之基本人權應予保障,涉案之人責任絕不從寬處理,但其人格則應尊重。被害人之法律權益,不但要維護,且要依循積極人權之原理,從制度上或作為上給予完全規範。針對危機如何化為轉機在法律問題方面,正榮老師給予衷心的建議:一、堅持依法行政法則。二、建構緊急處理系統。三、強化法治主義知能。 新聞稿聯絡人:高雄市教師會組織發展中心主任陳銘燕
聯絡電話:07-7235660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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