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不應僅是「機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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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導,台中一所私立幼兒園驚傳5歲男童觸摸6歲女童下體之事件;然而此非單一案例,去年新北市一間私立幼兒園,亦發生6歲男童摸同齡女童私處的案件…幼兒園孩童間疑似性騷擾或猥褻事件,幼齡化的現象令人驚訝、更讓家長擔憂!

 

兒少安全風險多 學齡前也不能鬆懈

    是類受虐事件涉及與「性」相關的兒少安全問題,發生在充滿歡笑聲的幼兒園,「受害者」與「加害者」都僅是年齡僅不到7歲的兒童。然而,就是因為學齡前孩子缺乏正確觀念,容易因為好奇或不懂身體界線而做出觸碰他人身體甚至私密處等不當舉動。在驚訝之餘,應該好好審視孩子的自我保護、合宜人際互動與及身體界線等教育規劃,學齡階段就可以開始教導,才能確保孩子在各成長階段能夠自我保護、發生當下如何求助,以降低危險與繼續傷害的發生。

 

逾三成兒少曾在校遭遇不適事件 需要您關懷和傾聽

    由於事件發生在幼兒園,是孩子皆受正規教育的場所,然而在校可能遭遇的風險,遠比大人想像的多且複雜,像是同儕霸凌、校園性騷擾、老師權勢霸凌甚至性侵害等問題。家扶基金會今年四月針對全台國小至高中職學生所進行的「兒少自我保護的態度與行動(兒少版)」問卷調查(n=9,687),結果顯示高達34.2%的兒少「曾在校遇到不好事情不想上學」,該項也是兒少曾遭遇的生活風險情境第一名;另高達16.1%表示「曾有人未經我同意碰觸我身體而感到不適」。因此,除了協助孩子學習自我保護外,我們更應該要敏銳察覺他們發出的警報,及時幫助脫離危險。而性侵或性騷擾事件比起外顯的身體傷害等虐待,更需要師長多一份警覺和留意。如台中市幼兒園女童遭猥褻一案,就是家長發現女童突然不喜歡與某男童一起上課,追問下才發現其背後真相。而事情發生後,除了通報相關單位外,更重要的是尋求心理師、社工師或醫生等專業人士的協助,陪伴孩子走出黑暗森林。

 

「機會教育」遠不及孩子遭遇危險的「機會」

    兒少保護的預防工作,有賴師長協助關注與教導,然而家長在如何陪伴與教導孩子建立自我保護知識,行動上仍有許多努力空間。家扶基金會今年初也針對全台國中小及高中職學生的家長進行「兒少自我保護的態度與行動(家長版)」問卷調查(n=1,011),結果顯示多數家長教導兒童自我保護知識的時機多以「機會教育」為主佔93.57%,而「考量小孩發展主動規劃」的父母卻僅有34.32%。針對不同年齡層孩子,師長應設立明確的目標並計畫性地教導,而不僅是透過「機會教育」,才能降低孩子受到傷害的可能。例如學齡前及國小低年級的孩子,最需優先幫助他們建立「身體界線」的觀念,不讓任何人隨便碰觸自己的身體,而自己也不隨意碰觸他人,侵害身體自主權。在求助方式的教育中,也要讓孩子面對自己的感受做因應,學習勇敢拒絕的方法,在兒少生活圈可及的場所,都需演練教導如何向大人求助。

 

教導提升自我保護能力 孩子可以成為自己的英雄

    大人無法隨時隨地陪伴孩子提供全方位的保護,因此我們除了努力建立友善且安全的環境,更需要依適齡培養孩子自我保護的能力,目前坊間已有多元教育媒材(繪本、課程、影像等)或管道可輔助學習,合宜的人際相處也需從小培養。兒少保護的積極預防策略,就是讓他們能在第一時間保護自己,防止可能的傷害、更杜絕事件繼續發生。孩子不應只是事後等著大人幫忙的「受助者」,要能成為可以真正保護自己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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