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親屬來臺短期探親 修法放寬資格
陸配親屬來臺短期探親 修法放寬資格
兩岸關係陰晴不定,中國大陸突然宣布,8月1日起暫停47個城市居民到台自由行;我政府基於親情、人權考量及家庭倫常需求,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放寬陸配親屬來臺短期探親資格,並於108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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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桃園市服務站主任林萬益,解說放寬陸配親屬來臺短期探親資格的規定:
修正前原先限臺灣人民三親等內的血親才能來臺探親,放寬為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例如:大嫂、姊夫、姑丈、舅媽也能來臺探親;另在臺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配偶,原先僅限其父母或前婚姻之未成年子女可來臺探親,放寬為二親等內血親及配偶,例如:(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孫子女及其配偶也都能來臺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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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修法引頸期盼的大陸新住民表示,礙於舊法規定,他們在大陸的親人無法來臺探親,得知放寬的好消息後,迫不及待於放寬首日一早就到移民署桃園市服務站送件,期望親人能盡快來台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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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 邱明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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